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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為止,裁判們還沒有人主動交代,那麼工作組的突破重點會放在哪裡?從目前情況來看,和陸俊、黃俊傑、周偉新等人合作過的邊裁及第四官員,將成為重點查處對象。
在中國足壇,裁判們形成了一個外人難以滲透的圈子,這讓其中一人涉黑時,其身邊的人很難獨善其身。2002年大規模處理黑哨事件時,就有圈內人士指出,裁判們很少是單獨行動的,一場比賽往往存在一個『黑哨裁判組』。他們共同收受賄賂、主宰比賽,分贓則采取『4222』制,即主裁判拿40%,兩名邊裁與第四官員各拿20%。『吃獨食』的裁判比較少,因為裁判界大家相互知根知底,吃獨食很容易『東窗事發』。
當然也有特殊的時候,那些吃黑錢的裁判背後有一只無形的大手,這只大手會控制那些有劣跡的裁判,最後他們不得不形成一個利益共同體。這樣,當吞吃黑金的裁判小組拿到較大的數字時,就會分一些給背後的那只無形大手。所以,潛規則很多時候就變成了『32221』。無論4222還是32221,在裁判界都是已形成多年的潛規則。
因此,在陸俊、黃俊傑和周偉新等人東窗事發之後,那些曾經與他們合作過的裁判,都會成為懷疑對象。在案情沒有公布之前,那些與之合作過的邊裁和第四官員,『過堂』更加必要。或者說,他們必須拿出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沒有和上述三人同流合污,否則就會很危險。
如果部分邊裁和第四官員確實和上述幾人有過分贓,那麼這些人現在不管在香河還是在家中,日子就相當難過。陸俊等人在交待自己收受賄賂的同時,很可能也會交待出當年收受賄賂的去向,這樣肯定會交待出和自己搭檔的『弟兄』。陸俊和周偉新早就退出現役執法隊伍,牽扯到的大多應該是一些退役裁判;黃俊傑不同,他這幾年一直活躍在職業聯賽,和他共事過的邊裁及第四官員不在少數,他們大部分都出席了香河會議。因此,黃俊傑的案情更加牽動人心。
1994年職業化以來,中國足協留有各種數據,每場職業聯賽的主裁判、邊裁和第四官員都有記載。要查出和陸俊、周偉新、黃俊傑等人共事過的裁判,過程並不復雜。據悉,相關部門已經掌握了關於裁判的很多線索,關鍵就看是否有人投案自首,以及公安部門查證的情況。2002年,中國足協內部處理裁判的時候,不少邊裁和第四官員也紛紛退款,最終免於刑事責任。這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