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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將保護球員轉會權益
6月30日下午,中國足協再次進行了兩個月一次的媒體座談會。與上一次座談會交流的主題並不集中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本次座談會的主題直指球員轉會政策。
中國足協旨在通過與各職業俱樂部、各地方協會以及媒體之間的交流之後,尋找出一條適合中國職業聯賽的轉會新政。如果一切順利,中國足協有望在明年的轉會市場推出自由轉會的政策,並且縮短現在的30個月原俱樂部所屬期。
在30日下午的座談會上,中國足協注冊辦官員葉麗首先介紹了現行的中國聯賽轉會制度與國際足聯的轉會制度存在的出入。按照FIFA的轉會條例規定,在球員與俱樂部合同到期之前的6個月,球員可以寫其他俱樂部進行轉會商談,也就是尋找新的俱樂部,如果談成協議,新俱樂部不用向原俱樂部支付轉會費就可以得到該球員。但是中國現行的轉會制度是合同到期之後,原俱樂部對球員還有30個月的歸屬期,在30個月之內,原俱樂部有權決定該球員是否可以轉會,同時還要收取轉會費。只有在30個月之後,中國球員纔能成為自由人,纔能在國內聯賽之中進行自由轉會。
因此,針對這一出入,中國足協一直在與各俱樂部、各地方協會進行溝通,探討如何盡快做到與國際足聯的轉會制度相接軌,比如國內轉會是不是要實行FIFA的轉會制訂,如果不能完全采取FIFA的轉會制度,又將如何使得國內轉會與國際轉會銜接好,足協也希望媒體提出各自的建議。
其次,目前的中國聯賽轉會制度還是實行掛牌制度,那麼未來是不是允許自由轉會,也就是不用向中國足協上報,只要球員合同到期就可以進行自由轉會,這一問題也正在廣泛的調查之中。
第三,就是在國際轉會之中一直有經紀人負責制,但在國內轉會之中沒有放開這一條例,依舊由俱樂部與地方協會之間進行操作與負責,未來的國內轉會是否也可以引進經紀人制度,也在足協的調查了解之中。
在今天的座談會上,媒體們也交流了各自的看法,大家普通認為中國的球員轉會制度應該盡快與國際足聯的轉會制度進行接軌,只有這樣纔能真正保護球員的利益。
對此,足協也表示,在與各俱樂部的交流之中,有一部分俱樂部是贊成與國際轉會接軌,但有也一部分俱樂部不同意,因為如果完全按照國際足聯的轉會制度,可能一些中小俱樂部培養出的球員都將徹底流失。
在了解了各方面的建議與意見之後,中國足協也有意在明年的轉會市場上推出一些新的政策。比如說將原來的30個月歸屬期縮短為12個月,另外也將廢除摘牌制,只要球員合同到期之後就可以進行轉會,不用上報足協然後在掛榜公示轉會名單。為了保護俱樂部的利益,俱樂部與球員可以與球員簽訂長期的合同,但需要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如果達不成一致,原俱樂部在12個月之內球員擁有所有權,但在12個月之後,球員將成為自由身,可以在國內以零轉會費的身價進行轉會。
如果一切順利,具體的轉會新政內容將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見之後,將在今年年底推出,然後在2010年的轉會市場上全面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