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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當事人之一於芬在得知吉勇『翻供』後,在自己的博客中給予了回應。於芬說:『公道自在人心,任何人不可能游離於法律之外。』於芬同時表示,『一些從未提及的關鍵證據我們會在法庭上向法官呈現。』
在這篇題為《聽從前輩教誨,繼續前行》的博文中,於芬首先表示了對於吉勇翻供的無奈,同時她說無論如何都不會動搖自己維權的信心。
於芬說:『誰領了我的獎金,為什麼領獎金,都是國家體育總局監察局去查的事情,並不是於芬、游泳中心和吉勇說了算的。我們給監察局舉報,調查完之後要給我們書面回復。如果回復說沒有問題,那麼我們就有權再去申請別的手段。現在還沒有給我們回復,說什麼有什麼用呢,誰說的都無效。』
於芬表示:『中國是個法制的國家,法律是講求證據的,鑒於目前情況,一些從未提及的關鍵證據我們會在法庭上向法官呈現。關於此事,律師和監察局已經做了進一步的交流,相信事件會日趨明朗化。』
於芬在博客中還質疑了關於吉勇的司法鑒定的合法性,認為:『對於吉勇的筆跡司法鑒定,只有進入司法程序,相關部門得到了法院授權委托且原告被告同意的情況下進行,這個鑒定纔具有法律效力。沒有我本人委托書、收據簽字等證據,吉勇的話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對於原國家跳水隊總教練,也是自己和周繼紅的恩師徐益明,希望兩人『能握起手來,為中國跳水事業取得更大的勝利』的教誨,於芬表示:『看到徐總教練的報道,我深受感觸。我會聽從前輩的教誨,努力學習為跳水科學訓練貢獻出自己的力量。』
於芬的律師王兆峰在得知吉勇翻案以後,也在昨天給予了回應。王兆峰表示,未來如果上訴,『我們不會告他們(代領人),我們始終直指游管中心,游管中心負有向代領人追查的責任。』王兆峰認為『在沒有進入司法程序的情況下,就算他們承認自己代領了於芬的獎金,也只能證明這錢是他們拿了,但是不能證明這錢給了於芬了。』
-新聞背景
11月26日,『於芬獎金事件』中5位代領人都以各種形式證明:確實代領了於芬獎金,也都轉交給了於芬,其中也包括曾經否認幫助於芬代領獎金的吉勇。
前天,游管中心透露,早在一個月前,除吉勇以外的4名代領人就提供書面證明給游管中心,證明曾經代領過獎金,並在當時就將代領的存折和現金全數交給於芬,同時最初否認代領獎金的吉勇最終也承認曾經代領獎金。游管中心派人去清華大學找吉勇核實情況時,吉勇承認曾經代領過獎金,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場。後經游泳中心證實,吉勇已於日前寫下書面材料,承認他確實代領了於芬的獎金,也轉交給了於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