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北京時間1月13日,一位女子高爾夫教練起訴明尼蘇達大學性別歧視和存在裙帶關系,她表示該校在知道她是一名同性戀之後,阻止她指導球手,以及隨隊旅行。她要求賠償20萬美元。
這位女子高爾夫教練名叫凱思琳-布瑞尼(Kathryn Brenny),她指責高爾夫主管約翰-哈裡斯(John Harris)在得知她是一名同性戀之後,制造了敵對的工作環境,並且逼迫她在去年10月份辭去她夢想的助理教練工作。這份工作從她接受起,僅僅持續了兩個月時間。
布瑞尼向亨內平縣地方法院提起的14頁起訴書,中心點為歧視和裙帶關系。
『明尼蘇達大學對於這個訴訟的事實基礎以及法律依據表達強烈的異議。』大學總顧問馬克-羅滕伯格(Mark Rotenberg)在一份聲明中說,『大學對布瑞尼女士的焦慮給予了合理對待。這所大學對民權、人權,以及學生、教職人員的平等權利有著不可動搖的承諾,無論性別如何,性取向如何。在這個案子之中,我們要堅定地為大學進行辯護。』
30歲的布瑞尼曾經是1998年明尼蘇達州高中冠軍,她表示哈裡斯繞過大學的聘用慣例為他的女婿恩尼-羅斯(Ernie Rose)創造了一個職位,以便代行她的職責。布瑞尼同時說恩尼-羅斯並不具備總教練所需的學位。
布瑞尼曾經在維克森林大學打高爾夫,贏得了2007年明尼蘇達州業餘錦標賽。當她申請明尼蘇達大學副總教練工作的時候,她在北卡羅來納州擔任指導老師。當時她估計自己可以教授整個10人的女子隊。
根據布瑞尼的陳述,她只可以同一年級新生打交道,不能同高年級班的學生談高爾夫。另外,她的大部分時間都花在了早操和書面工作上。
布瑞尼的年薪為4.4萬美元,四次校外之旅,她一次也沒有參加過。與之相對,恩尼-羅斯在受聘之後就次次陪同校隊外出。恩尼-羅斯的薪水為49,500美元。
9月份,布瑞尼向體育部副主任利茲-尤爾(Liz Eull)寫了一封信。這封信的結果是布瑞尼、約翰-哈裡斯、利茲-尤爾,以及另外一個副主任大衛-克拉姆(David Crum)聚在一起召開了一個會議。布瑞尼的工作隨後進行了調整,然而不是向她想要的方向調整,這之後她不能直接指導女子球手,也不能隨隊出行。
10月中旬,布瑞尼兩次向體育部主任喬伊-馬圖瑞(Joel Maturi)投訴。可是馬圖瑞卻告訴她要不按照哈裡斯的指示去做,要不辭職。而在幾天之內,大學安排布瑞尼去做高爾夫項目之外的銷售工作,這導致了她最終的辭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