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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山地車,英文名叫『mountain bike』,縮寫為MTB。起源於美國,是美國青年為了尋求刺激,在摩托車比賽的越野場地上駕駛自行車進行花樣比賽而派生發展起來的車型。最早騎山地自行車進行越野的,是一位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的學生斯科特(James Finley Scott),他是第一位將普通自行車改裝成山地車式樣的人。以後越野運動逐漸在歐美流行,並形成賽事。1990年國際自行車聯盟承認這項運動,1991年首次舉行世界杯賽。
山地車賽首次是二十世紀七十年代在美國的聖弗朗西斯科市(舊金山)舉行的,直到1996年,它纔成為奧運會的正式比賽項目。在山地賽中,選手們必須具備良好的耐久力、平衡能力和承受能力,纔能在崎嶇不平、前途難以預料的賽程中超出對手。
自行車場地賽和公路賽路面平坦,而奧運會的山地車賽(越野賽)卻不同於這兩種比賽,因為奧運會山地車賽采用『扁平』輪胎,空氣動力的考慮成分較少。整個賽程當中,各種衝撞時有發生,因而選手們要有在賽程當中隨時修車的能力。
起源與發展山地車是專門為越野(丘陵,小徑,原野及砂土碎石道等)行走而設計的自行車,一九七七年誕生於美國西岸的舊金山。當時,一群熱衷於騎沙灘自行車在山坡上玩樂的年輕人,突發奇想:『要是能騎著自行車從山上飛馳而下,一定非常有趣了。』於是便開始越野自行車的設計制,正式命名為山地車則是在兩年後的事。從此,『速降競技』作為體育比賽中的一個新項目嶄露頭腳,運動員騎山地車沿規定的下坡線路高速滑降,速度快者為勝,吸引了眾多的愛好者。
自行車雖然始於歐洲,但美國人發明的山地車卻一掃傳統的自行車概念,將一股新風吹遍全球。
比賽規則在山地車賽的出發點,所有選手同時出發。男子山地車賽全程為40-50公裡(6-7圈),女子比賽全程為30-40公裡(5-6圈)。比賽的確切路程要等到比賽前一天晚上纔能確定,主要是裁判要根據天氣等條件來把握比賽時間。一般男子選手需2小時15分,女子選手需要2小時左右。這種令參賽選手極度疲勞的比賽還存在海拔上的變化,其高度將從海拔面昇高到海拔230米左右。
山地車的分類1.普通越野XC(Cross Country)
50%上坡、50%下坡:用於普通的山地越野,也是山地車中最輕便最實用的車型,因強度適中,可以追求輕量化。
2.雙人競速DS(Dual Slalom)
70%上坡、30%下坡:適合競賽級的高強度越野,但造價過高,都在萬元左右。
3.自由騎FR (Free Ride)
40%上坡、60%下坡:野地叢林裡玩,也可以飛臺階,高強度要求,部分裝備接近DH。
4.飛躍DJ (Dirt Jumping)
30%上坡、70%下坡:飛土包的車,騰越空中,需要很重的高強度車架,錢也不便宜。
5.速降DH (Down Hill)
0%上坡、100%下坡:從山頂以60公裡/時的速度衝下,擁有巨長的雙肩前*,超高強度要求,一般造價在3-5萬元左右,重心後移,不適合爬坡;又因重量過重,不適合一般的騎行越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