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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自行車是第29屆北京奧運會的比賽項目,比賽富有激情,很有觀賞性。
起源與發展據記載,最早的自行車比賽是1868年在法國聖克勞德公園內舉行的。1892年由比利時、加拿大、丹麥、英國、法國、德國、荷蘭、美國的一些自行車運動愛好者發起,組織了國際自行車運動協會,這是國際自行車聯盟的前身。1893年組織了首屆世界業餘自行車錦標賽。1895年組織了首屆世界職業自行車錦標賽。在1896年第1屆奧運會上,自行車就被列入正式比賽項目。
1900年4月14日成立了國際自行車聯盟,總部設在日內瓦。現國際自行車聯盟總部設在瑞士艾格勒(AIGLE)。
國際自行車發展
早期的自行車運動主要在歐洲、美洲一些發達國家開展。在運動成績方面,歐洲選手佔有絕對優勢,特別是法國、英國、意大利、比利時、德國選手曾一度壟斷了世界紀錄和世界最好成績。直到2004年雅典奧運會,澳大利亞以6枚金牌的絕對優勢改寫了歐洲在奧運史上自行車運動的壟斷地位。
在20世紀50年代,山地車越野運動出現於法國,並逐漸在歐洲流行。首次山地車賽是20世紀70年代在美國的聖弗蘭西斯科市舉行的。1991年首次舉行世界杯賽。199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
20世紀60年代,美國加利福尼亞又興起一種新的自行車運動:小輪車。20世紀70年代初,美國建立了最早的小輪車組織。1981年4月國際小輪車聯盟正式成立。1982年舉行了第1屆世界小輪車錦標賽。1993年小輪車正式成為自行車運動大家庭的一員。2003年12月國際奧委會正式批准小輪車為2008年北京奧運會比賽項目。
比賽規則公路個人計時賽
運動員按照規定的間隔時間單獨出發,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成績優劣排名。該項目在奧運會的比賽距離:男子40?50公裡、女子20?30公裡。
運動員在出發前15分鍾到檢錄處報到,並檢查比賽裝備。由同一名裁判員扶車。比賽中,運動員之間不能相互配合領騎。在超越與被超越過程中,運動員不得進入對手左右2米,前後25米的空間。隨隊車輛也必須服從有關行車規定。如果運動員的車輛出現故障,可自行處理故障或由跟隨的器材車進行處理。
公路個人賽
比賽通常選擇路面有起伏和斜坡等各種地形變化的公路上進行。比賽時,運動員在起點線前集體出發,以運動員到達終點的順序進行排名。
比賽距離通常為:男子220?250公裡、女子100?140公裡。運動員必須於賽前15分鍾在集合地點進行簽到。在比賽過程中,運動員之間可以相互配合,進行一些幫助,如轉借或者交換食物、飲料、工具和配件。但是,運動員之間禁止互相推行。如發生,取消比賽資格。比賽中行進的隊車要遵守裁判員的指揮,只有得到裁判長的批准後,纔能超越運動員隊伍。
運動員的賽車在比賽中如出現故障,可以從本隊的器材車、公共器材車上或收容車上獲得幫助。奧運會期間,修理或更換車輪或賽車等,也可在固定修車點上進行。補給區有明顯的開始和結束標志,只能由本隊工作人員徒步完成。在賽程的前50公裡和進入最後20公裡後,不得進行補給。奧運會上,補給的時間和地點由國際自盟根據賽道情況和氣候條件來確定。
場地設施公路個人計時賽
一般選擇路面比較平坦,整個賽道起伏較小的路段。賽道要安全,並有完好的路段標志。每隔5公裡,要標明運動員所剩下的騎行距離。在上坡的路段,每公裡都要有標志。比賽開始後,路段只能由運動員和尾隨的器材車以及裁判車輛使用。在起點附近,組委會還必須提供一個至少800米長的環行路段,作為運動員的熱身區域。如果賽道為雙向行駛路段,賽道中央必須設置隔離帶。轉折點要放置轉折標志。
在比賽的起點線上要設置運動員出發臺。出發臺前方要放置倒計時鍾提示運動員出發。所有運動員要根據預先排定的出發時間從出發臺上起跑。終點線要設置電動計時壓條或光電感應計時設備。終點處還應有三維終點攝像設備和電子顯示屏。在起點處還應設有運動員休息准備區和檢錄、驗車區域,以及裁判員工作區域。
公路個人賽
比賽一般選擇在有各種地形變化的賽道或在環行公路上進行。路面可有起伏和斜坡,路面寬度一般不能少於6米。起、終點路面的寬度不得少於8米。終點前至少有不短於500米的直道,終點線後的緩衝段有不短於100米的直道。起、終點可以設在同一地點。
公路自行車
賽道上要設置固定的比賽指示標牌:從起點處開始標明0公裡,50公裡和最後的25,20,10,5,4,3,2公裡。在距終點最後1公裡處要有明顯的紅色標志。終點處要有『終點』字樣的橫幅。此外,還要標明以下距終點線的距離:500米,300米,200米,150米,100米和50米。
如果比賽是在一個環形路段上進行,還要為運動員指示完成比賽的剩餘圈數。如果選擇環形賽道作為比賽路線,環行賽道的周長最短不得小於12公裡。
根據比賽距離和賽事的實際情況,在比賽賽道上可以設置補給區域。補給區的要求:有明確的標志標明補給區的開始和結束點,還要有足夠長的距離以保證運動員能順利地得到補給。
在比賽的起點區域,還應設置運動員的出發簽到區和車輛檢查區域,以及裁判員工作區域。
器材要求
自行車全長不超過185厘米,寬度不超過50厘米,重量不少於6.8千克。車座長度應在24至30厘米之間,中軸與地面的距離應在24厘米與30厘米之間,自行車前後輪直徑必須相同。車輪的直徑:最大70厘米,最小55厘米。此外,場地自行車不能使用活飛輪、變速器和剎車裝置。
參賽裝備
在比賽中,運動員要穿帶袖的騎行服和短褲,可以是連體的。短褲的褲邊應當在膝蓋以上10厘米。在公路比賽中,運動員穿的風雨衣必須是透明的或符合該項目比賽的防雨服。運動員必須戴安全頭盔。
參賽標識及規格
通常號碼布和號碼牌要用白色底板,黑色字樣。而且,字體、布底和車牌的大小,要符合規則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