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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藤球運動是兩隊隔網競賽的運動,是一項觀賞性、競技性很強的項目。藤球的體積小、重量輕,運用自己的腳腕、膝關節等同時夾、頂球,不讓球落地,類似我國民間踢花毽子。藤球跟排球比賽有些類似,所不同的是以腳代手,所以又叫『腳踢的排球』。
藤球是流行於東南亞泰國、緬甸、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地區的一種獨特的古老體育運動項目,它有著悠久的歷史。
起源發展
藤球的誕生
藤球運動源於15世紀的蘇丹國統治下的馬六甲一帶地區,由馬來西亞的『sepak raga』運動發展而來。當時,人們在勞動之餘,圍成一圈,不用手和胳膊,用頭頂球、用腳踢球,使之不落地,傳踢一個藤球(『raga』),使其在空中停留盡量多的時間。
這種輕松愉快、消除疲勞的運動很快便在東南亞一些國家傳開了。緬甸、馬來西亞、泰國和新加坡等國開展得較好。爾後,它又迅速地傳入印度、菲律賓及馬來西亞等地。早在11世紀,東南亞國家文化中就有關於藤球運動的記錄。泰國開展這項活動已經有幾百年時間了。在緬甸,700多年前的蒲甘王朝時就相當盛行。在泰國,它被稱為『takraw』,在菲律賓稱為『sipa』,在馬來西亞、新加坡和文萊成為『sepakraga』,在緬甸稱為『ching loong』,在印度尼西亞和老撾稱為『rago』。
現代藤球
現代藤球的產生僅有40多年的歷史。它是以藤球運動中網的使用為標志的。
泰國前教育部長科·喬哈利對推廣藤球運動作出了一定貢獻,被認為是『現代藤球運動之父』。喬·哈利經過努力,使藤球於1965年被正式列為兩年一度的東南亞運動會的正式比賽項目並開始在東南亞國家中流行起來。1982年藤球作為表演項目進入亞運會,並被列入1990年北京亞運會正式比賽項目。
藤球在中國
中國藤球運動發展較為緩慢。1987年底,亞洲藤協率隊來華訪問表演,精彩的表演賽令眾多中國觀眾大飽眼福。這次訪問對我國的藤球發展起了很大的促進作用。從此中國也開始這方面的練習,並開始介紹並推廣這項健體強身的競技運動。
競賽規則
『regu』是馬來語。在正式賽事中,藤球比賽分為3項,單組賽、雙人賽和團體賽。
單組賽:每支球隊上場3人,並有2名替補。
團體賽:每支球隊每個regu3人,共3班,即9人,並有3名替補。
雙人賽:每個regu2人,並有1名替補。
1、場上隊員位置
三名隊員中,站在後面的一名隊員稱為『後衛』 ,其他兩名隊員立於前方左右兩邊,左邊者稱『左內衛』,右邊者稱『右內衛』。
2、單組賽和團體賽
發球者(feeder)或擊球者(striker)將球投給接球者(server),接球者必須一只腳站在圈內,另一只腳將球踢出。即使球觸網或落在場地內都可得分。如果得分,比賽將繼續進行。在比賽中每方只有3名球員在場上,但可以隨時增加1名替補。如果使用了1名替補,那麼在比賽進程中將不得使用其他替補了。在團體賽中,比賽與單組賽程相同,但每支球隊都有3個單組,總共可有12名隊員參賽。每隊的第一組將進行3局比賽,獲勝的組為本隊得1分。第二組之間的勝者仍可為本隊得到1分。如果有一支球隊在前兩組比賽中都獲勝,第三組之間的加賽就不需要再進行了。
3、雙人賽
每隊由兩組選手進行比賽,每組2名運動員。其中一人是後衛,位置在後場,負責發球和接球,他可以在基線後的任何位置發球,被稱為『tekong』。另一名球員也被稱為『alternate tekong』,負責運球,他和後衛也都可在各自的位置上接球。每得一分,運球的兩名球員位置就相互輪換一次,直到有一方得分超過規定數字。在比賽進行中,每方只允許有有2名球員在場上,但隨時可以有1名替補上場。在整場比賽中,對替補的使用沒有限制。
4、得分系統
一方踢球過網,使對方經3次傳遞都無法回球過網,或迫使對方回球出界,就可得分。無論誰發球,任何一方只要該球獲勝都可得分。只要有得分,就換發球。當發球一方或接發球一方出現失誤,對手得分,並換發球。每場比賽進行2局。每局21分制,如果出現20比20的平局,一方要超過對方2分纔可獲勝,最高分值為25分。如果兩個組各贏一局,那就需要加賽一局,稱為『決勝局』(tiebreak),決勝局只有15分,當比分為14比14平,一方要超過對方2分纔可獲勝,最高分值為17分。
5、換人
領隊可在死球時向值班裁判長提出換人要求。
每組只能有1名替補隊員。比賽中有隊員被裁判罰出場,可由未上場的替補隊員頂替。比賽中無論是首發或替補上場的隊員,不能再代表本隊的其它組上場比賽。
比賽中任何一方少於3名隊員,即判其負於對方。
6、紅黃牌
黃牌—警告
紅牌—罰出場
出現如下故意行為將受到紅牌處罰
1)受到警告後仍堅持錯誤行為。
2)暴力行為(例如擊打、踢人、吐痰等)。
3)講髒話。
備注:受到紅牌處罰的隊員將被罰出場外並接受相應的紀律處罰。在做出處罰前該隊員不能參加任何比賽。
比賽場館
第十六屆亞運會藤球比賽在2010年11月16至27日在廣州海珠體育中心舉行
場地設施1、場地
場地為長方形,邊線長13.4米,端線長6.1米。場地上空8米內不得有障礙物。(沙地及草皮場地不建議使用)。球場的界線、中線、發球圈、網柱和球網的設置要符合標准。
2、藤球
球為圓形,用天然藤料或塑料條編成。其表面有12個孔和20處交叉。如用藤料制作,必須用9至11根藤條編織。藤球的圓周不小於0.42米,不大於0.44米(女子及16歲以下運動員為0.43米—0.45米),重量不輕於170克,不重於180克(女子及16歲以下運動員為150克—160克)。
3、隊員服裝
男隊員必須著統一運動衫/T恤和運動鞋(女隊員著圓領帶袖T恤和不短於膝蓋的短褲),鞋底為膠底,上場隊員不得穿戴任何危及其他隊員的服飾,冷天氣時,隊員允許穿運動套服。
隊員的全部服裝應視為隊員身體的一部分,比賽上衣應塞在褲內。
任何有助於藤球加速或運動員行動的物品一律禁用。
場上隊長左臂應佩戴標記。
運動衣背後應有號碼,在整個比賽期間每個運動員必須使用固定的號碼,每個參賽隊只准使用1至15號。號碼的高度不得小於19厘米。
廣州亞運會賽程
第十六屆亞運會的藤球比賽分為男女子的雙人交叉賽、Regu單組賽和團體賽,均分兩個小組進行兩階段的比賽,第一階段小組賽後的各小組前兩名交叉進行半決賽,勝者進入決賽,負者同為銅牌獲得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