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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年1月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三人被警方帶走,到現在已經過去了8個月左右的時間。近日,記者獲悉,南、楊等人的案件終於已經接近了審查起訴的尾聲,最快可能在國慶節後就將被訴至法院。
案件·進展
補充偵查收尾最快國慶節後公訴
就在謝亞龍被帶走之後行蹤成謎的時刻,記者從一位遼寧當地專門負責政法報道的媒體同行處了解到,南、楊等人的案件最快將在國慶節後被公訴。
『我所了解到的是,目前檢察機關已經在做補充證據的收尾工作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都已經搜集齊備,就等著向法院公訴了,如果不出大的意外,可能在國慶節之後就可以公訴了。』該記者說。
『此前一段時間,檢察院已經將經過退卷補充偵查之後的卷宗全部非正式地移送到法院。之所以是非正式地移送,就是檢、法兩家事先的溝通,讓法院把關看看檢察院即將公訴的犯罪事實是否缺少某一項證據的支持。而法院也相當重視,由院長和主管刑事審判的副院長會同業務骨乾一起把關了該案件,隨後提出了一系列的問題,檢察院又針對這些問題進行了進一步的補充偵查,重新調取了一系列的證據。』該記者進一步解釋說。
這名記者同時還表示,也就是在檢察機關重新補充的同時,謝亞龍等三人被帶到沈陽協助調查。
針對南勇案件開庭時間問題,本報記者連線了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新聞中心,但他們以『有紀律,不方便多說』為由婉言謝絕了采訪。
案件·罪狀
黑手四面伸展可能面臨三項指控
另一位比較接近案情的知情人也透露,南勇案件可能會面臨三項指控。
『第一項指控可能就是遭到非議最多的愛福克斯冠名的事情,檢察機關已經到中超進行過核查賬目,其用意就是在調查該筆數千萬元的交易是否有南勇參與。從目前情況看,南勇是該筆交易的直接引薦者和參與者,恐怕在指控中該項罪責南勇是逃不掉的。』該同行說。
南勇的另外兩項被指控的犯罪行為已經基本敲定,其中一項是他在擔任足管中心主任的時候,大肆收受足球俱樂部的賄賂,其商業賄賂的范圍牽扯到裁判派遣和提拔,國家隊教練員的選拔和任免,中超商務黑金等多個環節,這些行為已經涉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罪。
而另外一項指控的行為就是他在各俱樂部晉級、保級的個別場次比賽中,居間促成賭球交易,涉嫌操縱賭球。
『現在南勇主要的問題就是這三方面的,關於收受俱樂部賄賂和促成、操縱賭球的行為肯定是會被公訴的,關鍵就是看愛福克斯的案件最終是否會被公訴。這個最終還是要看起訴書中是否指控,起訴書一天不出來,一天就不會確定。』該知情人同時還說,『檢察機關目前所認定的受賄金額裡,一同被抓捕的楊一民的受賄金額也在100萬左右,而張建強的受賄金額則在200萬左右。』
案件·重點
愛福克斯案件涉及受賄或瀆職
本報記者還了解到,目前檢察機關所認定的南勇受賄數額還只是大約100多萬,而愛福克斯案件一旦被指控,南勇的涉案金額將遠不止這個數目。
2006年,南勇力排眾異地把中超冠名權以6000萬元的價格簽署給了一家名叫『愛福克斯』的境外公司,在款項未到位的情況下,中間人就提走了巨額的代理費。
2008年,通過訴訟中超贏了官司,而此時那家由南勇一手推薦的愛福克斯公司已經關門大吉,中間人白某也消失得無影無蹤。
在該事件中,南勇所扮演的到底是受害單位中超的掌門人,還是收受賄賂後勾結外鬼的家賊,還要看檢察機關的最終指控。
不過有法律人士指出,一旦愛福克斯案件成為南勇被指控的犯罪行為,那麼南勇一定會被重判。在愛福克斯案件中,損失的可是真金白銀的5000多萬元。
根據刑法中對於『受賄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應該從重』的原則,一旦該項指控被法院采信,那麼南勇所面臨的刑罰將會超過預期的10年或15年。
退一步講,即便南勇沒有在愛福克斯案件中收取任何的賄賂或好處,其行為也涉嫌瀆職犯罪。
我國刑法規定,瀆職罪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履行職責或者行使職權過程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或者徇私舞弊,致使國家財產、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行為。因此,即使南勇真的沒有在該案中收取任何好處,也難逃瀆職犯罪的責任。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條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或者玩忽職守的規定,從愛福克斯的案件數額來看,國家損失了5000多萬元,應該屬於情節特別嚴重,所以南勇瀆職罪一旦成立,此一項就會面臨7年刑期。
案件·定性
南勇身份認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
記者還了解到,之前很多律師一直在爭論的南勇到底是以『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身份還是以『非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身份受賄,目前該爭論已經有了明確結論。
據知情者披露,南勇的身份已經確定為正廳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檢方曾經專門就此問題趕赴北京,向體育總局等單位核實,最終確定了南勇受賄時的身份,以及其受賄後到底是以何身份來完成的行賄者的請托。
知情者說:『想當年,卷入受賄案的龔建平,只因為其身份是足協下屬的裁判,就被法院認定為國家公職人員,那麼南勇這個層面的人被定性為國家公職人員是一點問題都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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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秘密接洽多位京城名辯
盡管南、楊案件不日就將被提起公訴,但是到現在為止南勇等人所聘請的律師依舊神龍見首不見尾,以至於一名長期從事案件報道的媒體記者都大呼:『這是我見過的隱藏律師最深的案件。』
不過,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已經有人見過了南勇的辯護律師,『是一名50多歲的男律師,京城知名刑事辯護律師』。
根據這條線索,記者相繼采訪了曾經為陳良宇、黃松友等高官辯護的高子成,為國美電器前董事局主席黃光裕辯護的楊照東,為前上海首富周正毅等案件辯護的許蘭亭等著名的刑事辯護大家。結果這些著名的刑辯律師分別透露,他們都曾經先後接待過南勇的親屬或是朋友的諮詢,但都沒有簽署委托手續。
『還是今年年初的事情,當時南勇的親屬找到我們事務所,但是由於當時南勇剛剛被采取強制措施,所以親屬也無法提供一些比較可靠的信息,系統地分析就更不可能了,只能是給家屬進行一些關於罪名的法律諮詢。』著名刑事辯護律師楊照東說。
『最終公訴的罪名還沒確定、法院沒有作出判決之前,南勇應該都是屬於無罪的。之前我看過很多律師的推測,連最基本的案情都沒搞清楚,就推測什麼死刑、無期的。我當時就是這樣和南勇的親屬說的。』許蘭亭說。
南勇案大事記
●2010年1月15日,南勇被公安部8·25反賭專案組帶走協助調查
●2010年1月22日,南勇被免職,由韋迪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
●2010年1月27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等因涉嫌足球賭博,操縱比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2010年3月1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