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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企業的錢都花在哪裡?據陳國榮解釋,他們的成本主要分三塊:在總成本中,給武管中心的轉讓費一般不到三分之一;運動員出場費、差旅費及場地租賃、器材等費用佔三分之一左右;宣傳費用的數額起伏較大,視承辦單位的運營方案而定。
投入就要有產出。陳國榮總結,承辦企業的收入一般也分為三塊:賽事冠名收入可能佔一半;門票收入可能佔三分之一,剩餘的就是雜七雜八的小頭,『比如賽場廣告牌、秩序冊廣告、獎杯冠名等。』這三塊之中,最重要的就是賽事冠名,『解決了這個,承辦方基本穩賺。因此投資風險不大,賺不了也能保本。』
張欽表示,承辦單位最難解決的恰恰就是賽事冠名,『這類商賽幾乎都是短期的,沒有持續性,企業大都不願意在這兒投錢。』因此門票往往最終成了收入的大頭。很多承辦商願意把比賽放到廣東去搞,『因為這項運動在那裡人氣高,門票好賣一些。』張欽所承辦的賽事多數是賠錢的,『少數賺錢的,回報率最多在30%左右。』
與張欽類似,餘鴻堅表示自己的公司也賠過錢,『不過效益應該用長遠眼光來看,一旦我用數百萬搞了一場全國矚目的賽事,是不是比在電視臺花上億元投資廣告要劃算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