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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消息,備受關注的乒壇名將馬琳離婚案,已正式進入法院實體審理階段。昨天下午,北京大興法院紅星法庭組織雙方進行庭前談話,馬琳的妻子張一表示仍愛著丈夫,不願離婚。而馬琳在訴訟中提出分割共同財產僅一套房屋,惹來爭議。法院初步確定12月1日上午開庭審理此案。
今年7月,馬琳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馬琳稱,他與張一在2004年經人介紹認識,2004年8月登記結婚。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後夫妻感情基礎薄弱,生活中摩擦不斷,矛盾日益激化。馬琳還提出,他是職業運動員,一直在國內外比賽;而張一是演員,整年在全國各地拍戲,兩人聚少離多。自2008年12月,兩人開始處於分居狀態,彼此沒有任何聯系。馬琳認為,夫妻感情已破裂,因此起訴離婚,並分割雙方在亦莊的一棟洋房(估價上百萬)。
昨天下午4點,馬琳的代理人出現在法庭,馬琳因在外比賽無法到庭。馬琳的妻子張一則在代理人陪同下准時來到法庭。馬琳的代理人以涉及馬琳個人隱私為由申請不公開審理。張一還未開口說話,就失聲痛哭。張一的代理人替其陳述說,可以接受公開審理,『雖然婚姻涉及隱私,但兩人均是名人,已被媒體公開化』。張一明確表示不同意離婚,並稱兩人的感情並沒有破裂。張一的代理人說,如果馬琳執意要離婚,在財產分割上應多給張一分些財產。
張一提請法院調取證據,她表示:馬琳應有多處房產
法庭上,張一向法院提出調取證據的申請。張一說,她的能力有限,無法調查馬琳的財產狀況,需要法院向各大銀行等相關機構調查取證。
『除了訴爭一套房屋外,沒有別的財產了嗎』法官向馬琳代理人詢問。代理人回答說:『如家具等,張一需要,馬琳說可以再給她。』張一當即哭著反問:『他前一段時間回家,私自拿走很多東西,如電腦、手表等,還拿走了我用過的一條皮帶,他還會還我嗎?』
就張一的說法,馬琳對自己的財產描述和她的了解有很大出入,張一向法院提出質疑說,據她所知,還有多處房產屬婚姻共同財產。兩人目前居住的房子是位於大興的金地格林小鎮,這是作為兩人的婚房買的。2004年,馬琳獲得雅典奧運會冠軍後,還獲贈廣東房地產公司贈予的別墅。另外,今年馬琳未經其同意,將另一套房屋賣給他人,存在轉移財產的行為。
此外,馬琳還擁有寶馬和邁騰汽車各一輛。
張一的代理人補充說,張一一方合理懷疑,馬琳在2004年和2008年兩次獲得奧運冠軍後,其廣告代言就有上千萬。對此,馬琳的代理人解釋說,馬琳曾對他說過因代言協議是商家與國家乒乓球隊簽訂的協議,代言收入歸隊裡所有,個人拿不到。是否還有其他財產,他需要再與馬琳本人核實。
記者對話 張一仍愛丈夫不願離婚
記者:馬琳提出離婚,你什麼感受?
張一:我不想離婚。我以前愛他,現在還愛他,不管結果如何,我還是希望保護他。
記者:馬琳和你溝通過離婚的問題嗎?
張一:我是從媒體上知道的。我給他打過電話,他沒接。從今年年初之後,他和我就沒見過面。
記者:馬琳起訴離婚稱雙方聚少離多,且感情破裂,是這樣嗎?
張一:其實我們是2002年就認識了,不是他說的2004年。法院可以去問鄰居和馬琳的朋友,我和他沒吵過架,沒動過手。他說聚少離多,可自從我們在一起一直這樣啊。婚姻是需要維護的,他從未和我當面溝通過關於離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