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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伯
北京時間12月19日,就在上海和雲南再次交鋒前,籃管中心公布了《關於對雲南紅河隊外援嘉伯追加處罰的通知》,由於嘉伯在比賽中肘擊蔡亮,被處以警告、罰款2萬元的處罰,而當值裁判和技術代表因為失察也被處理。
在2008年11月28日CBA聯賽第六輪雲南紅河對上海西洋的比賽中,在距離第四節比賽結束還有1分53秒時,雲南紅河外援嘉伯與上海西洋隊員蔡亮在罰球線附近爭搶籃板時,蔡亮用右臂將嘉伯左臂夾住致使嘉伯不能順利完成動作,嘉伯隨即報復性地用右拳將蔡亮擊倒在地,蔡亮起身欲與其理論,此時,作為追蹤裁判的主裁判趕上,判罰嘉伯技術犯規,隨後嘉伯被替換下場。對嘉伯擊倒蔡亮的動作,雖然前導裁判員位置最佳,但並未做判罰,明顯屬於漏判,應負主要責任。
籃協稱:『比賽結束後,當場技術代表在工作報告中只提到判罰嘉伯技術犯規,未提及嘉伯拳擊蔡亮的細節,造成我們處理此事件的滯後和被動。』
『給予雲南紅河隊嘉伯警告、罰款2萬元(人民幣)的追加處罰;對本場比賽技術代表、負主要責任的裁判員我們將根據《處罰規定》給予相應處理。』
群毆門發生20天後似乎仍然餘波未了,有意思的是,嘉伯昨日的一篇博客引起了軒然大波,他回憶了事件發生的經過,稱自己毫發無損。在群毆門發生後,嘉伯曾經揚言,如果自己被處罰將立刻回國,不知道這份罰單是否會讓嘉伯離開CBA;而今晚雲南隊就將客場挑戰上海。而劉煒和蔡亮由於被禁賽,將作壁上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