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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極必反路線——比爾-蘭比爾、丹尼斯-羅德曼、羅恩-阿泰斯特
大多數球星的成名都是靠實打實的個人能力發家的,不過也有一些另闢路徑的,比如以非正面形象而立足NBA的球星。蘭比爾是活塞『壞孩子』軍團的鼻祖,其黑的程度不亞於恐怖組織。而羅德曼除了賽場時常出現的打架鬧事之外,還有一身色彩斑斕的紋身和五顏六色的頭發,他出的裸照寫真集也同樣讓他名聲高漲——雖然這個名聲並不太好聽。至於『野獸』,奧本山的那次群架讓他的知名度提昇到全球的范圍。雖然名聲狼藉,不過遺臭萬年其實和流芳百世的效果差不多,反正都是能讓別人記住嘛。當然,這些超級刺頭們之所以出名,除了這些不太好聽的事跡之外,自己的球技和能力也同樣是獨領一方的,否則怎會有別人的追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