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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運會蹦床設網上男、女個人兩枚金牌。
個人比賽中運動員要完成3套動作,每套由10個動作組成。
一套蹦床動作的特點主要表現在動作的高飄,動作之間富有節奏的連接和變換,包含雙腳起跳、背彈、腹彈、坐彈動作,全套動作中間沒有停頓和中間跳。一套蹦床動作應由各種向前、向後的空翻轉體或非轉體的空翻動作組成。
運動員全套動作應表現出優美的身體姿勢、正確的動作技術、理想的高度和良好的身體控制能力。
比賽時,不允許運動員佩戴珠寶首飾及手表,違反者將被取消該輪比賽資格。
每位參賽者可以有1名教練員上場保護;任何情況下,在網的四周不得超過4名保護者。
裁判長發出信號後,運動員必須在1分鍾內開始做第一個動作,否則要扣分。運動員做動作時,除分腿跳動作外,其它動作都要求兩腳和雙腿並攏,腳尖繃直。根據動作要求,身體姿態可采用團身、屈體或直體。
一套動作中不能有重復動作,否則,重復的動作不計算難度。預賽第一套動作中出現重復的動作,每重復一次,扣1.0分。
裁判員只對在網上完成的動作進行評分。比賽中出現中斷情況,中斷後的動作不予評分。整套動作結束時,運動員雙腳必須有控制地落在網上,並保持上體正直的姿勢結束,否則按規則扣分。
裁判員以0.1分為單位進行評分。裁判長負責決定最後得分的有效性。
比賽中,由於動作姿勢欠佳,每個動作扣0.1?0.5分;
單手或雙手觸網,扣0.4分;
雙膝或雙手和雙膝觸網、坐網、趴或後躺觸網,扣0.6分;
觸及彈簧、護墊、蹦床框架或安全臺部位,扣0.6分;
落或摔倒在彈簧、墊子、蹦床框架或安全臺、保護墊上,扣0.8分;
落或摔倒彈出蹦床,扣1.0分;
比賽中保護人員或教練員與運動員講話或給予暗示,每次扣0.3分;
在一套動作中,每出現一次中間(直體)跳,扣1.0分;附加動作扣1.0分;
超過規定時間扣0.1?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