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榮高棠生於1912年,河北霸州人。1949年10月,原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改組為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榮高棠當選為副主席。1952年7月,以他為團長的中國體育代表團參加了在芬蘭赫爾辛基舉行的第15屆奧運會。1952年11月,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體育運動委員會,榮高棠任秘書長。1954年,他被任命為國家體委副主任,協助賀龍具體負責全國體育事業的建設和發展。『文化大革命』期間榮高棠受迫害。1979年恢復工作,擔任國家體委副主任,1981年8月起,擔任國家體委顧問。
1983年9月16日,為表彰榮高棠對發展中國體育事業和促進中國與世界各國體育交往所做出的重要貢獻,時任國際奧委會主席的薩馬蘭奇將銀質奧運勛章授予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