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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日上午8點30分,中國足協會員代表大會特別會議准時在香河中國足球訓練基地召開,中國足協主席閻世鐸主持本次會議,兩位足協副主席南勇和楊一民主要針對關於中國足協章程,和關於努力提高我國足球運動水平,優化聯賽環境,備戰08奧運的改革的意見,還有關於《中國足協章程》修改的說明進行了審議。《中國足協章程》修訂的說明中是根據《中國足協章程》的規定,主要是在三個大方面的問題進行審議。
第一方面是對《章程》修訂的必要性進行說明。因為現行《章程》是03年8月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的,和曾經的《章程》比起來有了很大的變化和改進。但是經過兩年的實踐,尤其近幾個月來,圍繞進一步深化足球改革的廣泛,認為現行的《章程》有些內容缺失或有些條款在內容上還是不夠緊密,在執行中有遇到一些問題,所以纔對現行《章程》進行適當的修訂和完善。
第二方面是修訂《章程》的基本依據和原則,這裡面主要有四點:第一點是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第二點是遵守《國際足聯章程》和《亞足聯章程》,第三點是符合中國國情和現階段我國足球發展狀況;第四點是適當擴充章節,補充完善內容。
第三方面是《章程》修訂的主要內容,也是這幾方面裡最細化的一部分,主要分為五大點進行審議。
第一點關於制定《章程》修訂的依據。因為在新修訂的《章程》總則中,增加了一條制定《章程》的依據。這一條款的增加主要說明了中國足協作為『國際足聯』和『亞足聯』的會員國,作為會員就應該遵守規定的各項條款。也就是說,中國足協是受國際組織規章和國內法律雙重約束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應該這些相關法律和規章。
第二點是關於會員權利和義務的調整和補充。因為在這次調整和補充的會員權利條款中,由現行的六項權利增加到十一項,會員義務條款由原來的五項增至十二項,嗇的主要內容包確保其管轄范圍內的足球組織和個人必須遵守中國足協章程,規程,決議和決定,保證積極參加中國足協組織的競賽和各項活動,管理各類足球組織,創建地區足球文化,積極開展青少年和女子足球運動,配合教育部門開展學校足球活動,管理培訓本行政區劃內的教練員,裁判員和足球從業人員,維護俱樂部權益,支持俱樂部工作,為俱樂部組織建設,思想建設和業務建設提供優質服務等方面內容,這些內容的增加和補充,主要是在《章程》中進一步明晰單位會員的工作樣,便於會員協會在中國足協《章程》規范下,對本行政區劃內的足球事務實施管理,監督和服務。
第三點是關於『專項委員會』建設。專項委員會是中國足協的分支機構,負責和處理中國足協的專項事務,因此這是一項比較重要的內容。和上次修訂《章程》中,明確了中國足協下設十九個專項委員會,較上次《代表大會》確認的十五個專項委員增加四個。主要是取消『聯賽委員會』,增設『甲級聯賽委員會』,『乙級和業餘聯賽委員會』,『教練員委員會』。將『訴訟委員會』更名為『仲裁委員會』,將『草皮委員會』更名為『場地設施委員會』。在本章節修訂中,取消了委員會可以制定《章程》的條款,這是因為『專項委員』是中國足協分支機構,不是獨立法人實體,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分支機構不能訂立《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