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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訴書:還我萬元!
記者聯系到遼寧青少年女足俱樂部一位學員的家長邱先生(應當事人要求,隱去名字)和夫人,他們的女兒1999年就開始隨該俱樂部教練、中國女足前隊長曹萍訓練,夫妻倆一提起張元歧就痛斥:『張元歧是個大騙子!』邱先生還向記者透露,他們計劃到法院起訴張元歧,苦於找不到張元歧本人而無法執行。
控訴一
他騙了我們3萬元!
據邱先生和他的夫人介紹,他們的寶貝女兒未未(化名)從小就喜歡足球,1999年偶然見到當時在沈陽市體校帶少年女足的曹萍後,就向家裡表示:死活就是要踢球。於是她就到了曹萍的隊裡。後來曹萍將隊伍拉出來自己成立俱樂部,未未也和當時的大部分學員一樣到了遼寧青少年女子足球俱樂部,一晃就是三年。
『到了2002年4月20日左右,孩子給我們打電話,說是曹萍和張元歧找我們,因為隊裡有4個去國青隊集訓的名額,她是其中一個,但得交3萬元錢!』兩位家長一見女兒終於有了出頭之日,就根據俱樂部的要求交了錢,並且與俱樂部就些簽訂了一個協議。他們還向記者出示了俱樂部當時出具的名為『入選國青隊集訓費用』的收據,日期為2002年4月26日,以及雙方當時簽訂的合同的復印件,合同中的主要內容是:甲方(遼寧青少年女子足球俱樂部)正式選送乙方(未未原名)到國家青少年隊集訓,同時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費用?萬元整;乙方從集訓之日起,今後不再向甲方繳納任何費用(冬訓、比賽的交通費用除外)。
這次集訓是在當年的5月1日至8日在秦皇島進行的,但是一周過後未未回到家,父母看到的照片卻印有這樣一行文字:『中國足協——阿迪達斯全國女子青少年優秀球員訓練營』,未未的父母感覺有些不對了,而且未未也告訴父母,她在訓練營裡聽說其他的球員都沒交錢。又過了不久,張元歧要與未未等球員簽訂一個長達6年的合同,未未的父母在權衡再三後沒有同意,未未也離開這家俱樂部到了西安跟一支當地的球隊訓練了。後來雖然未未又參加了10月在南京舉辦的第二屆中國足協——阿迪達斯全國女子青少年優秀球員訓練營,但她始終沒有能夠進入國青隊,也沒有能夠進正式進入某一支專業隊。
控訴二
根本找不到張元歧
據未未的父母介紹,自從2002年8月開始,他們就一直在向張元歧索要這3萬元錢,但張元歧並不理睬。後來根本就找不到張元歧本人,他們也曾找到遼寧省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李春貴求助,後者也曾經表示會找機會將雙方找到一起,協商解決這個問題,但始終找不到張元歧這個人。
一怒之下,邱先生將張元歧和他的俱樂部告上了法院,但法院告訴他,即使判他勝訴,但找不到張元歧本人,判決也無法執行。無奈,邱先生只好自己找尋張元歧的行蹤,據邱先生說,他曾經找到了張元歧和曹萍兩人在沈陽市鐵西區的兩外房產,但這兩處房產目前的主人已經不是張元歧和曹萍了。後來,他們還曾經在朋友幫助下到曹萍的家鄉鞍山尋找他們的蹤跡,仍然未能如願。
當記者告訴他們,記者剛剛采訪過張元歧時,他們顯得非常驚訝,這對夫婦甚至告訴記者,希望記者能夠向張元歧轉達他們的願望,他們只想要回這3萬元錢,其他的事情都不是問題。邱先生告訴記者,他和妻子都是下崗工人,已經為了孩子踢球花了十幾萬了,這3萬元是向親戚借來的,這個月的31日人家也要用錢,因此『20日之前,我怎麼也得把這錢要回來!』邱先生像是在給自己下最後通牒。
控訴三
俱樂部只知掙錢
當記者和邱先生夫婦談起張元歧在接受采訪時說的情況時,邱先生告訴記者,張元歧淨吹牛,他說自己的學生差不多都轉會到其他球隊,而據邱先生所知,只有極少數的學生是像張元歧所說的那樣能夠學有所成,大多數學生都沒有這麼幸運,而且前後被張元歧所騙的學生有『好幾撥』,他女兒是比較大的一撥,媒體披露的那些是比他女兒小三四歲的那個年齡段的球員。
為了證明張元歧一心鑽到了錢眼兒裡,邱先生還把他這段時間調查到的好多情況都告訴了記者,據他了解,遼寧青少年女子足球俱樂部成立後,訓練場地先後換過三個地方,最早是在沈陽市於洪區的平羅鎮的沈陽消防學校,後來到了沈陽市內的一個中學,最後是在遼寧省體育中心,『他欠了消防學校和體育中心不少錢!』
最後邱先生夫婦告訴記者,在經過這些事情之後,他們已經不想讓女兒再踢球了,但女兒還是不願輕易放棄自己的夢想,於是他們決定再給女兒一年時間,目前他們的女兒正在跟陝西隊『試訓』。『如果這一年下來她還沒踢出名堂,我們就准備給她找個工作,或者讓她去讀書,我們可再也供不起她這麼踢球了!』辯護詞:能力差別怨我!
記者王宏沈陽報道有媒體以『人間蒸發』和『人去樓空』來形容成立於2001年7月的遼寧青少年女子足球俱樂部。6日下午,記者幾經周折找到了這家俱樂部的董事長張元歧。
辯護詞一
不存在『人間蒸發』
在沈陽體育公園附近的一咖啡廳裡,高大魁梧的張元歧告訴記者,他最近幾天一直都在沈陽,『怎麼能說人間蒸發了?』不過,他也解釋說,最近身體不大好,住了一段時間的醫院。張元歧稱自己不大清楚那些學生家長為什麼聯系不上他,『我的手機一直沒換號啊!』但隨後他又表示,自己平時和這些學生家長沒什麼聯系,只是2004年7月份與這些家長們見過一面,但因為雙方存在一些分歧,家長們在錢的問題上有些糾纏不清,他不願意也沒時間來解釋。
對於學生家長反映的『人去樓空』,張元歧解釋說:『由於大部分學員都成功轉會到其他球隊了,剩下的學生不多,而且學生宿捨正在裝修,所以學校現在處於放假期間,不過在宿捨那邊我們還是留了個人,以方便聯系。』張元歧還告訴記者,他們正准備在沈陽市於洪區沙嶺鎮建一個新的訓練基地,今年3月將會重新招生。
辯護詞二
錢都用在學生身上
盡管張元歧說遼寧青少年女足俱樂部有限責任公司是一家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企業,是以贏利為目,但談及學生家長提出的3萬多元錢時,他強調,這些錢基本都用在學生們身上了。
張元歧說,他是在2002年下半年向這些學生收取這3萬多元錢的,當時是以轉會的形式收的,合同主要有兩點,一是承諾將球員送到專業隊,二是收了這部分錢之後,學員就不用每年再交錢了。收錢之後,球隊就在2002年12月去廣西梧州和北海冬訓直到2003年的2月,後來又在南寧參加了一個全國比賽,比賽期間,許多學生被其他球隊看中而轉走,就剩下為數不多的學生。張元歧解釋說,由於這兩期冬訓和比賽都是中國足協組織的,這幾個交錢的孩子都在球隊24人名單外,費用需自理。按照張元歧的說法,在回到沈陽後,由於蘭州要組隊,因此,這些孩子又在4月左右被他們帶到蘭州,上述的這些費用,學校承擔了一部分,這3萬元裡面也出了一些。
辯護詞三
就這幾個學生能力差
關於學生家長提到的自己的孩子在學校『財學兩失』的說法,張元歧更是不能認同,他說學校培養的學生已經為人所公認,學校總共注冊149個學生,差不多都被其他球隊選走,『現在八一、廣東、上海、深圳和蘭州等地都有我的學生,有一些在廣東和蘭州的現在都能掙上工資了!』張元歧言語中透露著驕傲。
談到這幾個在媒體上公開與俱樂部矛盾的學生,張元歧一副恨鐵不成鋼的表情,他說這些球員實在是能力太差,訓練一上量就不行;而且不僅踢球能力差,學習也很不成器。當時俱樂部給這些學生請了省體育中心的文化教員上文化課,老師們也向他們反映這幾個孩子差。
張元歧稱,他們在合同中確實提到了轉會的問題,但只是承諾將學生送到專業隊,並沒有保證肯定留在隊裡。而且,盡管這些學生經過多次推薦已經證明能力確實達不到要求,但俱樂部方面仍然在為這些學生想辦法。另外,這些學生來俱樂部時都是借讀,學籍還在原來的學校,『家長不負責讓孩子回學校讀書能怨我嗎?』
辯護詞四
這樣的學生不超過5個
張元歧說,『這幾個家長可能是找不到我了,想通過媒體讓我出面,他們太狠了,這事做得有點絕!』說到這,張元歧覺得非常委屈,『其實這些家長應該能夠找到我,而我們承諾的東西正在做,有些已經實施,實在是他們的孩子能力不行!』類似情況的孩子有幾個?張元歧肯定地回答:『最多不會超過5個!』而在談到這些孩子的年齡時,張元歧說是十七八歲,至於媒體提到的14歲,他的解釋是到隊時14歲。
在接受完記者專訪後,張元歧帶著記者來到了沈陽皇姑區遼寧省體育運動中心,他指著中心場地自行車訓練場外的一幢三層樓告訴記者,這裡就是正在裝修的學生宿捨,記者並沒有看到他此前所言的留守人員,他的解釋是:『他上午在!』然後,帶領記者看了一眼體育中心空無一人的室外體育場後,張元歧又找來了一位為他工作的教練高繼文,後者簡單地重復了他的董事長對那幾個學生的評價『能力不行,文化課也不好好上!』
分別前,記者向張元歧索要了電話號碼。此後,學生家長向記者談到的具體情況與前面所涉及的采訪有一些不同,記者又數次撥打張的電話希望能夠求證一些『新』問題,好不容易撥通後,張告訴記者,他正在開車,過一會兒會打回給記者,但此後記者再也沒能聯系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