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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球職業聯賽的開展雖然在某種程度上推動了中國足球的發展,成為體育改革的標志。但自1994年以來,混亂的管理致使廣大職業俱樂部投資者、足球產業贊助商以及廣大球迷的利益受到了嚴重的侵害,而原本屬於俱樂部的各項合法權利被中國足協長期佔有。值此聯賽萎靡、國家隊新敗的中國足球危機存亡之秋,特請中國足協慎重考慮我個人的倡議,內容如下:
關於聯賽產權:
中國足協規定:參加中超聯賽的俱樂部必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公司。但由這個俱樂部公司所組成的超級聯賽的產權卻由中國足球協會——這個政府的行政單位長期擁有,而11年來聯賽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從未對外公布。
縱觀世界,所有的體育職業聯賽的產權都屬於職業聯賽的參與俱樂部,如NBA、英超與J-LEAGUE等都是。事實證明產權不清是目前中國足球聯賽管理組織水平低下,競技水平下降,球市滑坡,商業開發陷困,甚至國家隊成績差強人意的最根本原因。
我們現要求中國足協將聯賽產權歸還於聯賽的各俱樂部,並且公布職業聯賽以來的財務和經營狀況。同時,俱樂部也有權要求審計,如果中國足協拒絕審計,俱樂部保留進行法律訴訟的權利。
關於聯賽管理權:
聯賽的參與者是各職業俱樂部公司,職業聯賽是產品。因此有必要成立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職業聯賽管理機構——職業俱樂部聯盟公司,對聯賽進行管理。聯賽公司由參加聯賽的成員組成,各俱樂部是職業聯賽公司的股東。俱樂部有權做出關系到職業聯賽發展的各項決策。
關於聯賽經營權:
職業聯賽由各俱樂部組成,聯賽整體資源的經營直接決定各俱樂部的收益。所以運營聯賽需要與同時兼具中立性,商業性和專業性的體育管理公司進行合作,授權其進行聯賽資源的開發和經營,從而促進聯賽價值的最大化。
關於聯賽的監督權:
作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職業俱樂部聯盟公司本身就具備對生產秩序進行自我監督的主動性;而聯盟公司中的紀律監督機構有權行使監督處罰權,對危害聯賽秩序和品牌價值的行為進行監管和處罰,同時職業俱樂部聯盟公司有權聘請相對優秀裁判員,保證聯賽公平有序地進行。
關於中國足球協會:
中國足球協會做作為半民間(中國足球協會)——半政府機構(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項目管理中心),應該更好地完成各級國家隊建設、全國青少年球員的培養、足球運動的普及、業餘聯賽的管理和足球科研水平的提高等自身職能工作。
職業聯賽的發展與上述工作的發展相輔相成,互相依存。職業聯賽的發展離不開足球運動的普及和觀眾的增加,而職業聯賽的繁榮也同時提昇國家隊的實力和進一步促進足球運動和體育文化在民間普及,帶動職業球員的培養。歐洲所有足球發達國家包括我們近鄰韓國和日本很早就完成了職業聯賽和足球協會的分離,從而解放了生產力,促進了足球運動職業競技水平、足球產業經營水平和民眾參與普及的蓬勃發展。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准,中超聯賽的沒落和國家隊在世界杯預選賽的失利已經證明,舊的管理體制已經嚴重制約了市場經濟條件下中國產業的發展。因此,明晰產權歸屬、重置管理結構是促進中國足球產業發展、提昇足球運動競技水平的前提和根本!
在此我倡議:
1、要求中國足協公布職業聯賽以來所有財務狀況。
2、將聯賽產權、管理權,經營權和監督權歸還各參與俱樂部旗下。
3、成立職業俱樂部聯盟公司,對職業聯賽進行集體決策和經營管理!
大連實德足球俱樂部董事長: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