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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2月23日,中國足協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正式公布了對廣州、成都謝菲聯和青島海利豐三支涉假球隊的處罰決定。三支球隊中,廣州和成都謝菲聯被處以降級的處罰,只有青島海利豐被取消了注冊資格,為什麼三支涉假球隊會有兩種不同的處罰,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發言人周明律師對這一處罰進行了解釋說明。
周明介紹說,足協紀律委員會於2010年2月20號在香河國家足球訓練基地開了一個年會,由7名委員參加,由主任來主持。這個會議的議程有三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對2009年處罰工作的總結和回顧,第二部分討論相關的處罰,第三部分是對現有的處罰辦法進行一定的修訂,這是會議議程三個主要內容。在2月21日下午,21號上午和下午都在討論有關的處罰問題,經過與會的全體委員,並且跟其他的沒有到場的委員進行溝通的時候,大家做出初步的處罰意見,在處罰意見做出以後,立刻通知了相關的俱樂部,告訴他們初步處罰的內容以及他們可以進行當面向紀律委員會進行陳述的權利。
在這過程中,成都謝菲聯俱樂部和南京有有俱樂部明確表示不進行陳述了,廣州醫藥和青島海利豐表示要進行陳述。這樣,在昨天的聽證會上,紀律委員會聽取了相關俱樂部的陳述。
對於對三個隊有不同的處罰這一焦點話題,周明律師介紹了紀委會所依據的幾大原則:
首先是第五條所規定的從輕的原則,第二是追訴時效的原則以及我們通常所適用罪行法定的原則,第33條降級的原則,這都是現行范圍中所解決的。處罰中涉及兩個級別的處罰,一個是第63條所規定的關於腐敗處罰,還有第70條關於不正常交易的處罰。對於本次處罰中分別適用這兩個條款進行處罰。
處罰出現差別的最主要的原因是因為要遵循追訴時效的原則,根據49條的規律,追訴時效是兩年,超過兩年不予再處罰了。也就是63條腐敗的決定沒有失效的限制,對70條不正常的處罰,有兩年追訴時效的限制。成都謝菲聯和廣藥以及青島海利豐在2007年有一次打假球都是在兩年之前,因此只能適用第63條的規定給予處罰。
周明律師特別對青島海利豐的處罰進行了解釋說明,『海利豐在2009年出現了「掉射門」,這個事件沒有超過兩年的追訴時效,對青島海利豐兩次的行為,一個是2007年和2009年分別做出兩個處罰。我們對兩次事件都進行了處罰。這是大家可能不太理解的方面。這兩個原則在我們國家現行法律規定,上面所說的原則,在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包括國際足聯的一些最新版2009年一些准則中有明確的規定。我們現在的處罰辦法也是參照了國際足聯現在有效的規定。』
周明律師還強調一點,討論過程中,各位委員一致的意見,如果在有法可依的情況下,全體委員並不排除同時適用罰款或者扣分等其他的處罰措施。但是畢竟罰款扣分要根據是否有規定來做出。
足協紀委會對三支球隊做出處罰之後,各方反應不一,其中廣州和青島海利豐方面相關人士表示對處罰不滿意,認為有失公正。
周明律師也對外界的這一疑慮進行了解析,『中國足球的規范化和國家的法律進程一樣,都是遵循一定的規律,程序的正義要優於實體的正義,相比較單純某些案件的個別正義,程序正義纔是真正推動中國足球規范化的證據。這是對處罰內容,委員們討論的具體內容。最後在21號下午我們全體委員對現行的處罰辦法進行了部分的修訂,這裡最主要的修訂就是把不正當交易以及賭博還有關聯關系、嚴重違背公平競賽原則這些條款,都取消了時效的限制。第二點,增加了相關這些行為的處罰的種類,包括罰款和扣分。這是我們主要修訂的一些內容。』
最後,周律師表示,2009年的相關處罰包括到現在的處罰都是基准,一個標杆。今後根據新修訂的主要辦法來進行處罰的話,可以這麼說,在有規定的前提下,處罰將只會只昇不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