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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3:10左右,記者來到當時接警的文新派出所。
在派出所的辦事大廳,見到兩名穿運動服的高個男子。
其中一位,是已經離開這家足球俱樂部一線球隊的後衛。另一位,則是目前還在俱樂部一線球隊的後衛、這次被吳先生指認為打人者的27號球員王××。
兩人的情緒不高,坐在辦事大廳的椅子上低聲說著話。
其間,記者向王求證是否是××球員,得到肯定的答復。
10分鍾後,兩人上了派出所二樓,到下午3:40左右,兩人纔下樓。
在派出所門口,記者表明身份,對方停下腳步——
『你們能不能不要報道?雖然說(我)不是很有名,但也算是個公眾人物。而且在這兒,代表的也是球隊。我自己倒無所謂,但對球隊影響太大了……
『當時的情況肯定不是他們說的那種。打架這事不會無緣無故的,不會莫名其妙的,我也不認識他。肯定是對方先不對的,我纔會動手的。』
記者問:當時對方哪裡不對?
『一個嘴賤麼,一個管閑事麼。』
『(當時)我是從西溪數碼港打車的,上了車後司機老開錯路。我說到西城廣場,正常打車麼是到這個商場麼,他非要停那兒,而且(車)頭還趴那兒。過也過不來,我說那你就從前邊繞吧。他就開始罵了,一直在罵罵嘰嘰的。然後我就說你閉嘴吧,好好開車吧。走到那個路這裡,前面兩大車已經拐過去了,我說你跟著走不就完了嘛,他不走,他說怕,就停在邊上開始罵了,也不往前走,也不怎麼樣。
『我開始都對他說了,你閉嘴吧,好好開車。當時我頭疼,頭也挺難受的,換成你,你怎麼辦?
『如果南方人的話,大不了兩個人就罵。我本身就難受,他還在那兒罵。然後我就下車了,一拳就打過去,然後他不讓我走,我說好吧,我帶你去醫院吧。
『剛准備上車,他也准備上車了,邊上管閑事的來了,說不能讓他走,要報警,然後還拽著我女朋友……
本來去醫院什麼事都沒有,該給他看(傷)給他看,該賠錢賠錢,你說你這樣一報(道),我賠完了,然後也道歉了,但對球隊影響太大了。』
27號球員簡介
姓名:王××
出生:1985年
身高:1.86米
體重:74公斤
場上位置:後衛
有媒體報道,2009年9月5日,王××在比賽中,因不滿裁判判罰,向裁判扔鞋,雖然事後他向球迷道了歉:『這個事情是我不冷靜,影響不太好,希望大家能夠原諒我。』但依然被判停賽四場,罰款2萬元。
但王××在比賽中的拼搏精神也廣受球迷好評。作為一名後衛屢屢進球。最讓球迷記住的是,他在與英超球隊的比賽中,攻入一個精彩的頭球……
打人球員所在單位領導高度重視雖然王××的行為是個人行為,但單位領導獲悉此事後,第一時間趕到了醫院,向傷者表達了慰問和歉意,並表示一定會妥善處理好此事。
昨晚,受傷的吳先生也給記者來電,說球隊相關負責人到醫院看望了他和出租車司機。
打人球員昨晚已被拘留17日下午3點多,110指揮中心接到出租車司機報警,說被乘客打傷。文新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經了解,乘客不但打傷了出租車司機,還打傷了一個勸架的人。
民警說:『勸架的小伙子傷得更重些,可能鼻梁骨折。』
這起事件警方已迅速開展調查取證,王××已被警方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