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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負責2009賽季申花主場比賽廣告牌翻轉操作的周先生來到了虹口公安分局,而他此行的目的就是為了給自己討一個公道,在一份他與『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簽訂的勞務合同中,對方沒能按時付給他全部的勞務報酬。照理說,這應該是一件簡單的民事訴訟案件,但是在前往法院諮詢之後,周先生卻發現根本就不存在一家叫做『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的公司,這也就意味著這個官司根本就沒辦法打。於是,萬般無奈之下,周先生不得不以『合同欺詐』為由前往虹口公安分局進行了報案,『那就說明這個「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的章是假的,我倒不相信了,難道這事情就沒人管了? 』
當初擬定的合同
巧的是,就在周先生報案的時候,另一份從松江公安分局轉來的資料恰好到了虹口,報案的理由和周先生的一模一樣,於是,警方決定將兩起案件合並立案展開調查。
辛苦一年工錢拖了一半
『你可以去虹口足球場問一圈,看有沒有人不認識我的。 』歷經輾轉,記者找到了昨天前往虹口報案的周先生,『今年並不是我第一次和申花進行合作,我已經給申花服務整整五年了,每次他們主場比賽的時候,現場所有的廣告牌翻轉,都是我來負責進行操作的。但是,讓我沒有想到的是,他們居然會拖欠我們這種出賣勞動力的工人的工錢! 』
據悉,在周先生與『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簽訂的合同中明確規定:在賽季第一輪開始之後的一周內,申花將把合同總費用的50%支付給周先生,在全年聯賽結束之後的一周內結清餘款,但是到目前為止,申花仍然有2萬多元的合同款沒有付給周先生。
『申花公章』涉嫌造假
『我們合同的總金額是38000元人民幣,在賽季過程中有些機器出故障了,申花方面就讓我墊錢去買了一些新的零件過來換,但是就算這些完全是我自己墊出來的錢,他們也沒有給我報銷清楚。 』據周先生向記者介紹,其實在賽季剛剛開始的時候,申花就沒有及時將那50%的合同款打到他的賬戶上,『期間我還曾經給他們發過律師函,說因為他們沒有及時履行義務,我要終止合同,但給我的感覺就是,他們對我根本就無所謂。 』賽季結束之後,周先生曾經多次催促申花付清餘下的合同款,但對方總是以各種理由來拖延時間。
『現在我已經是完全沒有辦法了,可以說已經走投無路了。 』周先生說,『我下面還有幾個工人,這些都是我們過年的錢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