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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上午10時許,福州林女士到津泰路永輝超市購物時,在入口處看到地面上貼著一張大幅廣告宣傳畫,畫面上是奧運跳水冠軍郭晶晶在推銷某知名品牌乳制品。
人們不得不踩著郭晶晶的『頭』進入超市。『郭晶晶在奧運賽場上為國爭光,我們進超市卻踩著她的頭,怎麼能這樣呢?』林女士覺得超市的做法欠妥。
記者來到這家永輝超市,看到超市出入口處的地面上均粘貼了乳制品廣告,宣傳畫長約2米,寬約1.5米,郭晶晶的半身像在畫面的正中間位置,佔據了進出超市的必經道路。
一名60多歲的依姆站在入口處的空調下吹風,正巧站在郭晶晶的『臉上』。
記者問她是否認識郭晶晶,這名依姆忙挪開腳,連聲說『奧運冠軍誰不認識』。這名依姆說,她在等人,並沒注意到地面廣告,但進出超市的人這麼多,都踩著郭晶晶的臉,這個廣告做得『不厚道』。
采訪中,大部分市民表示這一做法欠妥,也有小部分市民認為這只是公共場所的廣告,無需太在意,『踩』郭晶晶並不意味著侮辱,只是正常通行而已。
與此同時,本報熱線還不斷接到類似反映,福州不少永輝超市都張貼了這一地面廣告。為此,記者聯系上福州永輝超市的企劃負責人。這名負責人表示,超市內銷售了這一品牌的乳制品,該品牌乳制品在福州的廣告代理公司要求超市配合做宣傳,在超市出入口處地面張貼廣告,超市同意了。之前永輝超市也有過類似的地面廣告,效果不錯,『這回可能是張貼了名人形象在地面上引起爭議』。
那麼,這種做法是否侵犯肖像人物的正當權益呢?福建警察學院法學副教授何煒煒解釋說,這一做法是否侵犯了郭晶晶的合法權益,關鍵看她與廠商、廣告代理商之間的合同條文,只要郭晶晶本人沒有異議,超市張貼地面廣告行為即屬於合法行為。
截至記者發稿時,超市方面表示,已經聯系上乳制品在福州的廣告代理商,雙方將立即撤去各網點的這一地面廣告,尊重市民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