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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家榮譽
新中國體育事業的一大特色,是她和國家榮譽有著密切的關系。在新中國成立之初,體育的政治色彩是勿庸置疑的:『乒乓外交』,體現了體育在新中國對外關系中發揮的特殊作用;『名古屋決議』,體現著體育中折射的微妙的海峽兩岸關系;而中國運動員在奧運會上取得的成績,則和民族精神、民族凝聚力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系。
隨著我們國家改革開放,體育的『對外關系價值』和『海峽兩岸價值』相對弱化,但是,『金牌價值』和國家榮譽的關系仍然很密切,尤其是奧運會成績的好壞,更是舉國關注的命題。
如今,中國已經在北京奧運會上贏得金牌總數第一了,雖然就總體實力而言這個『第一』並不能證明中國就是一個和美國比肩的世界體育強國,但畢竟使國人感到了體育帶來的自豪。
現在的問題是:體育,尤其是競技體育,還是否應該繼續承擔『為國爭光』的任務和『國家榮譽』的責任?
筆者的觀點是:至少在一個相當長時間裡,體育、尤其是競技體育,仍然繼續扮演著和國家榮譽有關的角色,只是這種角色將發生比較大的變化——第一,就體育本身而言,中國體育界應該爭取在那些更有國際影響的項目上爭取好成績;第二,奧運會的成績好壞,不應該再是評價中國競技體育的唯一標准;第三,不應該再把競技體育成績、尤其是奧運會成績,和『大國的崛起』相聯系。
總之,國家榮譽仍然重要,『大國崛起』可以休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