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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帥退役合同不准 國安將用司法手段解決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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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帥近日怒而『出走』,一個前國腳的突然掛靴帶給人們的也不僅僅是對張帥本人的扼腕長嘆,更是對中國足球的深層思考。
張帥曾經在朱廣滬執教的國家隊司職主力右後衛,此後在杜伊帳下也頗受倚重,其腳下技術、防守意識更是國安隊中的佼佼者,也一直因為個性獨特被俱樂部視為『刺頭』之一,但他在27歲的黃金年齡就掛鞋而去,不能不令人扼腕。張帥『出走』蓋因他被俱樂部認定在6月的京滬大戰中有『放水』之嫌。在國內,涉嫌假球被處罰、下放的球員不在少數,但因此逼走一名前國腳還是頭一遭。
我們很難說張帥到底放沒放水,但困擾中國足球多年的『假球』仍然是揮之不去的夢魘,國安俱樂部的對張帥的嚴懲完全可以理解,也無可指責;別忘了,當年的『甲B五鼠案』、『隋波案』無不囿於證據說不了了之,而國安憑借專家團的意見就給張帥量了刑,這既是無奈之舉,也是『矯枉必須過正』。現在的問題是,國安俱樂部完全可以抓住張帥事件給予公眾一個過硬的說法,如專家組是如何定義張帥打假的,主要依據有哪些?踢過球的人都知道,刻意放水與無意出錯之間看似難以分辨,其實有著天淵之別,演技再好的高手也會露出馬腳,比如動作幅度、習慣、位置、力量、場上選擇等等,只要細致甄別,造假者就很難遁形,這樣的細節公布也能真正起到樹立威信、殺一儆百的作用。國外高水平聯賽也往往采用主觀認定的方式來實施懲罰,球員當然無權也無需申訴,因為這就是行業慣例,是用程序的公正杜保證結果的公平,哪怕有時它的確矯枉過正,但正因為程序的公開透明,從而確保了俱樂部和絕大多數球員的利益。
張帥『出走』當然有其個性因素,但也折射出中國足球界還缺少權威。一是缺少判定你打假的權威,二是整個圈子已經丟掉了權威,因此處不處罰就都成了沒多少人關心的邊緣話題,也成為模棱兩可、晦暗不明、曖昧不已的個案,其間一定摻雜有太多的場外因素,比如教練的個人好惡、運動員其他方面的問題、俱樂部的潛在利益、球員之間的幫派爭斗等等,都可能使一兩個球員變成潛規則或利益博弈的犧牲品。
因此,不如讓張帥『出走』變成契機:讓更有說服力的俱樂部的處罰衍變為從中超甚至整個中國職業聯賽的處罰標准,藉此提昇足球行業的整體形象,否則,所謂假球『證據說』永遠只會是水月鏡花,與其如此,不如讓已經出走的張帥走得其所,沒准這位國腳也能變成博斯曼那樣著名的足球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