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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著名的奧本山事件,休斯敦的老輩球迷早經見識:1995年,火箭隊冠軍後衛『瘋子』弗農•馬克斯威爾,就曾犯小孩子脾氣上看臺對付球迷。經此一役,此前還是年度防守球員、印第安納外圍王牌的阿泰斯特,就此被貼了猛獸標簽——一如朝裁判瞪眼的照片被媒體廣泛散發,從此奠定其粗暴形象的拉希德•華萊士。
而後,便是他與步行者的風波:2005年末忽然宣布要求被交易,當時他的要求是『要更多投籃機會』、『球隊進攻戰術是錯誤的』、『要去騎士投奔勒布朗•詹姆斯』、『要一支屬於自己的球隊』。此事所以鬧大,有一個無趣的因素:當阿泰與管理層過家家般喧鬧時,被阿泰斯特質疑了的球隊王牌傑梅因·奧尼爾在背後落井下石了一回:他大義凜然做更衣室領袖狀:『羅恩怎麼能這麼傷害球隊呢?我們這樣的好孩子球員就從不鬧事』——鑒於小奧尼爾低下的進攻效率,以及阿泰斯特離開後他對步行者的毀滅性作用,事實證明,阿泰斯特對他的質疑是正確的。
而最後,他與國王隊的矛盾何在?上賽季他甚至創下場均20.1分的職業生涯紀錄,他是國王隊攻防兩端最可倚賴的王牌。只是,接近而立之年,合同亦將到期,他指望的是一份長期合同,而國王的馬魯夫兄弟——自從韋伯老去後,他們用畢比換了老鷹三個傻瓜、用中產續簽尤杜裡,經營思路可謂一塌糊涂——卻打算重建。合同意見相左,是阿泰和國王漸行漸遠的因素。在薩克拉門托,這頭猛獸並沒做什麼富有攻擊性的事。
在那些被媒體虛化的大事之外,持續塑造他野獸形象的,反而是些瑣碎的事:半年內花光新秀年薪,然後去超市做收銀員補貼;常規賽期間向老板請假十場,只為了錄制唱片;當步行者與國王即將談妥交易時,卻忽然宣布不想去薩克拉門托;不斷念叨說與其在一支氣氛不好的球隊打球,不如去給勒布朗或科比當替補。噢,以及打斷了喬丹的肋骨——但喬丹卻贊美:『他打球態度難得,非常有禮貌,但又拳拳到肉。』
我們可以歸納出他固有的副作用了:他需要在一支快樂的球隊打球;他帶著小孩脾氣;一旦可以奪取勝利,他便可以和球隊合作愉快(2003-2004季他和小奧尼爾精誠合作,使步行者榮膺聯盟常規賽首席)。
在阿泰職業生涯最美好的時期,和他情洽意濃的兩位教練都姓裡克:裡克·卡萊爾、裡克·阿德爾曼。
關於阿德爾曼,我們都知道他的往昔:職業生涯唯一的管理污點,是開拓者1993年鬧未成年少女一夜情案。當然,在開拓者夕陽西下、人心思變的時期,科西這樣的老球痞熬不住寂寞,被鹽湖城媒體掀了床,只是一支球隊人心已散的證明。但除此而外,斯普雷維爾、韋伯、白巧克力、阿泰斯特,這些性情古怪的家伙,都喜歡阿德爾曼。
而回憶起阿泰斯特與步行者、國王的爭端,所圍繞的,無非是那一個詞:地位。2005年底他要去投奔勒布朗,2008年又念叨說科比好。小奧尼爾之輩不能令他心服。臣服於強者,鄙視軟蛋,這是他獨家的怪脾氣。
而他和火箭,另外有一重奇妙的矛盾:他的移動不算快,長距離投籃比較依賴定點,他喜好背身攻擊,需要大量持球時間——滿足於巴蒂爾式的底角遠射,這不是他的性情。而姚麥為主軸的球隊,卻不能讓他重溫國王時期的無限控球權。
而巴蒂爾已經被我們熟悉了:科班出身,他的進攻風格斯文有序,更適合作為團隊一員,而不適合混替補堆裡打球。防守端,他是火箭已有體系不可缺少的一塊拼圖。
當然有一個好的解決方法:阿泰斯特擔任替補?阿泰斯特擔任大前鋒?——上賽季,他43%的出場時間打的是4號位。
但是,那顯然不能令他愉快。
尤其是:他正在合同年,歲數近於而立,他需要穩固的地位和出場時間,以便博取華麗數據、續簽養老合同。《水滸傳》雲,宋太祖留下遺令,新到囚犯都打一百殺威棒。殺威者,就是給你們新來的一個下馬威。
《高祖本記》裡,沛公特別愛洗腳。
這老賊劉三不穿內褲,箕踞坐在榻上,把江北原產兩條毛茸茸長腿一雙臭烘烘大腳伸了出來。親切會見來投的賢人就這猥瑣狀,只好說是他想惡心人折人威風。二位倒霉爺一個是自我感覺好到舌頭可以蕩平齊國七十二城的驪生,一個是淮南九江一溜做王爺的英布。就這麼給惡心了。
這是所謂下馬威:對傲慢不群的爺們兒,這麼一下是大挫其傲氣的。
但高明的卻又不僅是當頭一個下馬威,而是後續活動:劉邦擺完造型,聽驪生講了意見,立刻披衣而起,行禮甚恭;英布聞完臭腳,回住處剛要自怨自艾,卻發現劉邦給他准備了金馬玉堂。於是,二位都大喜過望。打一巴掌揉三揉,胡蘿卜外加大棒。
8月1日,姚明在南京對休斯敦FOX26體育臺說:『他是我們所急需的,能讓球隊更強大的球員。如果我說了什麼話讓他不開心,我願意道歉。』
前一天,他和阿泰斯特通過國際長途交談,細加了解釋。『一切都會OK的,火箭的更衣室是全聯盟最融洽的更衣室之一。』
而阿泰斯特何其聰明?『姚明只是在開玩笑,我們隊上有他和麥迪,以及一群出色的球員⋯⋯姚明是個有幽默感的人,他可以說任何他想說的話,這是他和麥迪的球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