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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傳統體育的表演項目具有民族性、體育性、觀賞性等特點,它們是源於少數民族生產、生活的民間傳統體育項目或健身方法,民族特點突出,內容健康,能充分體現民族傳統文化內涵和精華,有突出的體育健身特點,具有群眾基礎和推廣價值,而且表演精練、效果好,具有觀賞性,是民族傳統體育的重要組成部分。自1953年第一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起,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就設有表演項目比賽。
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表演項目規程規定,表演項目分4類,即競技類、技巧類、綜合類以及健身操類。表演項目分窒內、室外,分兩輪進行比賽。其中,民族健身操是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新增加的表演項目類別。
民族健身操是由各民族在日常生話、勞動、健身中的習慣動作編成的健身操。由於不同民族有著不同的地域分布及文化特點,動作和節奏有的舒緩輕柔,有的雄渾,具有濃郁的鄉土風情和民族性格,突出了健康性、觀賞性和體育性。民族健身操由徒手健身操和持輕器械健身操組成。比賽賽臺為16*16的木地板、地毯或其它材質平整的地面。每個項目每隊參賽人數為8至12人,性別不限,可兼項。比賽運動員必須穿民族服裝,音樂要體現本民族音樂特色,器械要根據各民族特色來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