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蹴球起源於清代的踢石球,原稱『踢石球』,是從我國古代蹴鞠運動發展而來的,在滿、蒙、回等民族中較為流行.1999年,在第六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上,蹴球被列為正式比賽項目。
蹴球的比寨場地為邊長1O米的正方形平坦場地,所蹴之球為直徑1O厘米的硬塑料球,分紅、藍兩色,標有可1、2、3、4的數字,1、3號球為同一顏色,2、4號球為另一顏色。運動員用腳底『蹴球』,使之向前滾動,依據所『蹴』之球碰擊對方或本方球的情況計算得分。比賽分兩個階段,當一方或雙方達到40分及以上時,比賽暫停,休息三分鍾後繼續比賽,每場比賽當一方首先達到或超過80分時為獲勝,比賽結束。
由於蹴球的器材簡單,場地面積小,玩起來舉止文雅、變化多端、極富情趣,老少皆宜,是開展全民健身運動的一個好項目。
根據第八屆全國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的蹴球競賽規程,設有男子單蹴、男子雙蹴、女子單蹴、女子雙蹴、男女混合雙蹴等競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