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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擅自引用了內蒙古的哥李強的博客內容,著名跳水教練於芬被法院判決侵權,但她卻在判決後遲遲不履行判決向對方道歉。的哥李強無奈申請了強制執行。前天夜裡11點,於芬發表博文算作道歉,但並未得到李強認可。李強表示,博文『沒有一句道歉的話』,說明於芬並不真誠。
李強是一名內蒙古的出租車司機,去年6月17日,他在自己的博客發表了《西方理念是科學,東方思想是宗教》一文。清華大學跳水隊總教練於芬看到此文後,未經過對方同意就在自己的博文中大段引用,且未注明出處。李強起訴到法院要求判令於芬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經濟損失及維權費用7000餘元。今年6月12日,海淀法院判決認定於芬構成侵權,判令她賠償李強經濟損失並公開刊登致歉聲明。但判決生效後,於芬並沒有履行兩項內容。李強無奈之下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前天夜裡11點,於芬在自己的搜狐博客中發表《關於『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2010)海民初字第2197號民事判決書』履行情況的相關說明》,文中稱,『2009年8月2日,本人在博客發表了一篇有關跳水訓練的文章,李強就該篇文章的相關內容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了侵犯著作權糾紛訴訟,海淀法院於2010年6月11日向本人宣判該案判決書。』但接下來她並未提到自己不履行判決一事,而是表述為『2010年8月22日,本人收到法院通知,要求本人履行判決書。作為公民,本人尊重法律,願意服從法院的判決,為表示對法院判決的尊重,本人現履行判決書主文的第二項內容(即致歉——記者注),將判決全文引用如下……』這段引言之後,於芬登載了海淀法院的判決內容,但全文中沒有一句承認自己剽竊或表示致歉的文字。
『沒有一句道歉的話,這是履行嗎?』李強在看到這段博文後非常氣憤,他在於芬的博客上留言評價『真誠是能得到人們的回敬的!』他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這種道歉方式他實在難以接受,他打這場官司已經倒貼了上萬元,就是為了能讓於芬向自己道個歉,但到現在始終未如願。『讓名人道歉,真這麼難嗎?』
昨天記者試圖聯系於芬,但她的手機一撥通就被掛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