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有好消息稱,經過廣泛徵求各方意見,中國足協近日已基本敲定明年球員轉會新政策,其中最重要的一點,球員在與俱樂部合同到期6個月前,可以向俱樂部提出轉會,並可以買斷合同。
球員轉會有主動權
經歷周海濱和馮瀟霆轉會的幾次震動,足協意識到現行轉會政策的不合理性,儘快與國際接軌成了共識。本賽季,足協廣泛徵求俱樂部、媒體及各方意見,在10月底拿出了一個明年球員轉會的基本方案。
按照現行的轉會政策,球員與俱樂部合同期滿後的30個月內,原俱樂部仍有權決定球員的去留,這與國際足聯的規定嚴重不符。在轉會新政策中,儘管明年還會對俱樂部設一個保護期,但球員合同到期6個月前,不僅可以向俱樂部提前提出轉會意向,而且可以買斷合同。
出口轉內銷受時間限制
在修改原有的政策時,足協不僅要照顧球員的利益,更要照顧俱樂部的利益。今年以戴琳爲例,先轉會到塞黑一傢俱樂部,戴琳很快又來到申花,在這場零轉會費的鬧劇中,吃了啞巴虧的遼足分文未取。爲此,足協在新修改的轉會政策中,明確規定了球員轉會到國外俱樂部後再回到國內的期限,初定爲9個月。
同時,在新的轉會政策中,足協明確規定,中國香港球員轉會到內地俱樂部,將不佔外援名額。
青少年轉會需交培養費
在修改後的新政策中,足協着重考慮了俱樂部培養年輕球員的利益,這也是體現與國際接軌的重要一點。如果球員在不到23歲時提出轉會,新俱樂部應向原俱樂部支付一定的培養費。
昨晚,一位足協官員明確指出:“儘管明年的轉會政策還不能馬上就全部與國際接軌,但我們已經邁出了關鍵的一步,這也是大家都願意看到的一幕。相信最終一切轉會條款都會與國際接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