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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中院近日終審判決,兩罪並罰,王維劍、曹偉分別被判刑7年半、5年半。據悉,兩人襲擊圍攻陳永強,並非受僱於人
前國腳陳永強遇襲被砍案有最新進展,兩涉案凶手王維劍、曹偉曾參與尋釁滋事持刀槍圍攻工廠,深圳中院近日終審判決,兩罪並罰,王維劍、曹偉分別被判刑7年半、5年半。據悉,兩人襲擊圍攻陳永強,並非受僱於人。
陳永強現在已經淡出賽場
前國腳陳永強遇襲被砍案發生在2005年6月11日凌晨4點半。判決材料顯示,當時,陳永強和妻子任志梅、妻弟任志勇在羅湖區鳳凰路半島酒家吃完宵夜後,三人步行取車,途中陳永強和任志梅發生爭吵,引來不少人圍觀。據悉,兩人爭吵的原因是『讓誰開車』。陳永強吃宵夜前曾和朋友飲酒,到半島酒家宵夜時又喝了不少,任志梅擔心陳永強醉酒不能開車,故讓弟弟駕車,而陳永強認為自己沒醉執意要開車,兩人發生爭吵。
圍觀陳永強和妻子任志梅爭吵的人群中恰好有案犯曹偉。判決材料顯示,曹偉、王坤等人圍觀陳永強夫婦吵架,任志勇要勸離圍觀人群,遂與曹偉、王坤發生爭吵,因此,曹偉、王坤與陳永強、任志勇發生打斗。
圍觀群眾勸開了雙方,曹偉致電朋友王維劍,稱被人毆打快來幫忙,之後,王維劍、馬亮等人攜砍刀等趕到。此時,陳永強、任志梅等三人已回到半島酒家內,王維劍等三人衝進餐廳內,揮刀將陳永強頭部、背部、右前臂多處砍傷,任志勇的頭部等多處也被砍傷,事發後,王維劍等人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陳永強的損傷構成重傷,任志勇的損傷構成輕傷。
【專題回顧:陳永強半夜被歹徒砍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