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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經兩個多月的角力之後,易建聯最終還是選擇了密爾沃基。倔強的雄鹿最終憑借著自己的堅持不懈贏得了勝利,在這場較量中,雄鹿不但賺足了人氣,而且贏得了球迷的足夠同情,他們除了收獲沒有任何的損失。
但對於挑起這場爭斗的易建聯來說,無論是他自己犯了錯還是易之隊的疏忽,總之他沒有得到任何的好處。作為一位新秀球員,易建聯選擇拒絕雄鹿的同時,就意味著他選擇了和成熟了的NBA規則對抗,對於他而言,這無疑是項艱巨的任務。在雄鹿毫不猶豫地關閉了交易易建聯的大門之後,面對近在眼前的北京奧運會,阿聯在去雄鹿打球和遠離職業籃球兩者之間根本就別無選擇。這意味著從一開始,阿聯就在與雄鹿的較量中落了下風。
而姚明在火箭的成功,尤其是他在商業上的巨大成功,更使得中國球員身上打上了深深的商業化烙印。即使已經成為NBA頂尖中鋒的姚明,也不得不一直面對商業作用大於其技戰術作用的爭論。至於比姚明更帥、更時尚、商業價值前景被普遍認為要高於姚明的易建聯來說,更免不了讓人更關注他身上的商業元素。雄鹿隊無疑是有意利用了大眾的這種印象。關於易建聯拒絕雄鹿的原因,從密爾沃基方面傳出的所有消息都指向了『易建聯希望到華人更多的城市打球』、『易建聯希望到市場更大的城市』……而這些解釋,左右了大眾對事實的判斷,使得輿論幾乎一邊倒地傾向於同情雄鹿。而易建聯和易之隊在這個問題上的解釋不一,甚至三緘其口的做法也給自己造成了被動,在輿論上處在了下風。
從阿聯冷落雄鹿的目的來看,他也不可能在這場角力中成為贏家。現在媒體傳來的消息證明,易之隊爭取的主要東西是易建聯的上場時間,而薪水、市場前景等都是次要的。即使如媒體報道所說,雄鹿隊的老板同意在合同中寫下關於保證阿聯上場時間的條款,但幾乎任何一個白癡也可以想到,假如易建聯在場場首發之後卻屢屢成為球隊失敗的理由,假如易建聯不能表現出足以與博古特、西蒙斯、馬森競爭的實力,這樣的合同條款還會被雄鹿方面無條件地遵守嗎?而如果易建聯的實力足夠強、狀態足夠好,這樣的條款更顯得畫蛇添足。
無論怎麼考慮,保證上場時間的條款都足夠弱智。歷時兩個月的冷戰,極大地損害了阿聯在密爾沃基球迷心中的形象和地位,換來這樣一個一文不值的保證,易之隊足夠昏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