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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16日,天津泰達足球場,天津泰達vs北京國安,1比0。
比賽在一片煙霧繚繞中開始,又在一片煙霧繚繞中結束。不可否認,這是一場火藥味濃烈的比賽。而導致這濃烈火藥味的人,必然是這場比賽的主角,而這位主角不是一個魚躍鎖定比分的武齊科,不是表現得像個長了翅膀兒的小天使的楊君,而是三個本應低調的裁判。
且不說比賽開始之初,裁判頻頻做出的執法寬松的暗示,究竟是成就了比賽的激烈還是導致了受傷的慘烈,單憑他幾次有爭議的判罰就足以讓比賽的結局面目全非。
可以不去計較上半場判給國安隊的那一粒詭異的間接任意球,也可以不去計較足以改變比分的兩次越位判罰,還可以不去計較遲嶸亮領到的那張莫名其妙的黃牌。但是,對於下半場30多分鍾時國安隊後衛把我們帶到排球賽場的讓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的那一記手球,誰又能視而不見呢?
於是,素質的問題不得不又被我們提起,而這一次說的不是球員,不是球迷,而是裁判。這種素質,全然與人品無關,而是特指職業素養。作為裁判,有責任使比賽更加精彩激烈,但是一切的一切都應是基於判罰的准確和比賽的公正之上,而這種公平和公正的基礎便是裁判的職業素養和執法能力。在國內聯賽中裁判的素質問題一直都是纏繞所有人心頭的一個大問題,足協希望通過請外籍裁判來緩解這個問題。但是,今天這場比賽的事實證明請來的裁判連國內裁判水平都不如,到頭來還是白白地浪費了資源。(於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