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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聯賽還未開打,在另一個國家裡,曼聯就已經注定要贏得2006-2007賽季的英超冠軍——這一桂冠的含金量現已足以與歐洲冠軍杯相媲美。
2006年夏天,曼聯的年輕球星克裡斯蒂亞諾·羅納爾多,看來鐵定要離開英格蘭足球了。
在世界杯四分之一決賽,英格蘭與葡萄牙的比賽中,魯尼踩人犯規被罰下場,英國球迷把這筆賬算到了和魯尼發生口角的C.羅納爾多的頭上。英國最受歡迎的小報《太陽報》,甚至制作了一張圖片,將C.羅納爾多的頭像放到了擲鏢的圓靶上。這個年輕人看來就要遠走西班牙的皇馬了。
但有一個人想要力挽狂瀾。
亞歷克斯·弗格森,曼聯主帥,他恩威並施,是常年多雨刮風的曼徹斯特郊區那座老特拉福德球場裡所有人的主宰。他知道這裡的任何人的任何事情,甚至知道手下球員如廁的習慣(假如哪個球員上廁所的次數比平時多了一點兒,他立刻就會覺察出來並問個究竟),同時,他擁有與生俱來的纔能,有本事說服所有人。在2006年7月,他親自飛到了葡萄牙,請C.羅納爾多一起吃飯,並且告訴他,曼聯就像是一個大家庭,他們永遠會支持他。『家庭』這個詞可不是說說而已:弗格森真的視曼聯如家。於是,C.羅納爾多留了下來。賽季結束,C.羅納爾多包攬三大獎項的最佳:職業球員工會(PFA)評選出的年度最佳球員和年度最佳新人獎,以及英國足球記者協會(FWA)評選的英超年度最佳球員。
執教曼聯21年,弗格森已經在這個全球最著名的球會裡,發展成為歐洲最有權力的主帥。他將50年前在家鄉格拉斯哥學會的寶貴經驗拿來為曼聯所用,現在正在全力打造他口中所說的在他治下的『第三支偉大的球隊』。那麼,他能如願以償嗎?又或者就算他鞠躬盡瘁(很有可能倒在自己的辦公室裡),也沒辦法讓這支球隊超越1999年三冠王時的輝煌?
1941年的最後一天,弗格森出生在蘇格蘭最大的城市格拉斯哥,他們家位於這座城市的碼頭區,在那裡,當時大部分的男勞力都在為二戰建造船只。盡管弗格森少年時代便離開了格拉斯哥,不過在他內心深處始終珍藏著對家鄉的記憶。他那套位於曼徹斯特郊區的別墅,名叫『費爾菲爾茲』,那是他父親工作過的造船廠的名字;而他擁有的第一匹賽馬,名字叫作『昆士蘭之星』,這也是他爸爸參與建造的船只的名字。離開家鄉這麼多年,他在說話時,格拉斯哥口音還是一點都沒改。我曾經碰到過雅普·斯塔姆,這個荷蘭球員在弗格森手下踢過三年球,後來被弗格森一腳踢到西伯利亞(說得好聽點,就是拉齊奧),當我向他問起,對這位主帥的第一印象是什麼,斯塔姆回答說:『難以琢磨。』
弗格森常常回憶起他在格拉斯哥的生活,談到故鄉時,他最常提到的是兩點:一是當地人有多麼抱團,二是那裡的人是多麼的凶悍。在他的自傳《管理我的生活》裡,弗格森親筆寫了25萬字,其中很多篇章活脫脫就像是導演昆汀·塔倫蒂諾的電影劇本。弗格森在書中回憶道:小時候,當壞孩子欺負他患有小兒麻痺癥的表弟時,他曾經揮舞拳頭把這些人趕走;而在19歲,已經成為一名職業球員時,他也曾被對手痛毆;他在開酒吧時,曾經有人拿著手槍衝進來要喝霸王酒,最後他決定關掉酒吧,因為他不想每個周末回家時,『為了維持店面秩序而頭破血流臉青鼻腫。』
在當地人看來,一個男人想要贏得別人的尊重,就得在同伴打架時拔刀相助,只有這樣,纔能成為『男人中的男人』。弗格森已經不再生活在這個以暴制暴的地方,不過,他還是常常流露出過去生活的痕跡。每一次與人對恃,不管對方是記者、球員,還是比賽中的對手,他都會把這當作是一場刺刀見紅的搏殺。
現在來看,在蘇格蘭西部的工人社區長大成人,幾乎已經成為英格蘭偉大主帥的共性。在弗格森之前的三位主帥——馬特·巴斯比、比爾·香克利和弗格森的偶像喬克·斯坦,出身都別無二致。但他們成功的原因,與其說是長期接觸的暴力傳統,還不如說是勞動人民的朴實傳統:人與人之間那種純朴的感情,這也正是弗格森所要強調的格拉斯哥的另一點特性。在他們那兒,任何當地人,只要不是敵人,便是他們的朋友。弗格森寫道:『有一點我敢肯定,我在管理人纔上可以取得這樣的成功,而且可以在我領導的球隊中,創造出一種忠誠與敬業的球隊文化,這跟我在克萊德塞德的工人堆裡長大的背景絕對是分不開的。』這話聽起來好像有點偽善,但它絕對發自弗格森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