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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時間3月20日下午,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於權磊被砍一案作出了一審判決,經過法院審議,該項案件被定性為『僱凶報復傷人案』審判人員考慮到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審訊期間態度良好,並且積極承擔權磊受傷後的醫藥費及各種賠償,受害人本人權磊也曾多次向法院出具了希望從輕處罰嫌疑人的建議,最終法院判處趙艷華(女)、郭洪強、陳偉三人均處以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總共三人將承擔賠償金額共120萬人民幣,據悉,這一結果也是該項罪名中處罰的最輕底線。
20日下午,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對於媒體一直關注的權磊案件終於做出了審判,本案性質被定性為『僱凶報復傷人案』而三名犯罪人的涉案性質也被定性為共同犯罪,因此趙艷華(女)、郭洪強、陳偉三人均被處以三年有期徒刑,緩期五年執行,另外據悉三人將承擔受害人權磊各項賠償金額120萬人民幣。
根據筆者了解,這樣的判罰也是該項罪名判罰中最輕的底線,而法院之所以給予如此輕的量刑,據說是考慮到了三人的審問期間表現態度良好,並主動承擔權磊受傷後的各項賠償,另外據筆者了解,權磊在法院審理期間曾向法院多次出具從輕處罰嫌疑人的建議,考慮諸多因素,法院在量刑的時候也給予了較輕的判罰,隨後經筆者了解,三人將不會考慮進行上訴。
案件背景:大連實德球員權磊在2006年10月5日下午6時左右在住宅附近被人砍傷,隨即被送往醫院搶救,在當天晚上,大連實德俱樂部也就此事向大連市警方報警。經過近1個月的排查,警告於10月下旬鎖定嫌疑人,並組織警力到河北、北京等地進行偵破。10月30日,在河北雄縣以及北京朝陽區,警方分別將犯罪嫌疑人(女)、郭洪強、陳偉全部抓獲。經過審問,趙艷華供認由於感情糾紛問題致使其買凶殺人,北京時間07年3月20日,大連市法院對於本案進行一審判決,三人被判罰有期徒刑三年,共賠償120萬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