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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德國杯決賽,我們輸給了不萊梅。賽後全隊在柏林愛德隆(Adlon)飯店吃飯,這時,有兩個女孩來到我們中間坐下。據說,她們是一個女子樂隊的成員。當她們中的一個准備拍照時,我對她們說:『現在不行,我們只想和自己人在一起。』要是在平時,我肯定會讓她們拍照,但當時我腦子裡都是那場輸掉的比賽。
我們都覺得這兩個丫頭很煩人。其中有一個更是讓人討厭,她突然給了我一耳光就跑了。
她竟然給了我一個嘴巴!她惹上麻煩了!我和隊友一直追到女廁所,邊追邊大聲威脅:『站住!一定會抓住你,你死定了!』她們嚇得躲在裡面不敢出來。我們用拳頭猛擊廁所門,拼命晃動著門把手。那個女孩在裡面哭起來了。我估計,她那時已經要絕望了。也算她走運,飯店經理趕了過來,不然我肯定會教訓她一頓,我知道自己該怎麼做。
此後,我就請了個私人保鏢,再遇到像她那樣不讓我安穩的人,我的保鏢就會大聲讓她走開,我的生活也終於可以不再有壓力。
我始終看不慣那些不想工作的人。我們在電視脫口秀中總能看到一些人說:『有了失業金,我的生活也還不錯。我還可以打一些黑工,這樣我就可以好好地享受。要讓我正兒八經地去工作我可不乾。』對於這種人,政府給他們的錢應越少越好,直到他們恢復了對工作的興趣。
我相信,在德國有數百萬人和我的觀點相同。我覺得不管我每個月掙多少,不管我叫什麼名字,我都有權對這個社會的失業問題發表自己的看法。德國目前的經濟狀況並不樂觀,人們必須采取措施。我並不是要求取消失業救濟,其實我哥哥弗蘭克也正失業,對於那些正努力尋找工作的人,我很理解他們的處境。
『這幫人剛叫了警察,他們指控你打了那個女的。』我也有證人,但薩利哈米季奇決定回避。
可惜,2000年10月1日,我的保鏢並不在我身邊。
當時,我和夫人馬蒂娜、薩利哈米季奇與他的女朋友埃絲特,及其他幾個朋友,在參加完慕尼黑啤酒節後,來到P1迪斯科舞廳。我們預訂的位置在一個角落,幾乎沒有什麼其他人,只有一個男子蹲在那兒。我們請他往旁邊讓一讓,他嘟噥了一句:『沒問題。』
這時來了一個女士,手裡拿著香檳杯,對我們大喊:『你們在這兒乾嗎?讓人家安靜地呆著!』『你想怎麼樣?』我們問,『這是我們的地方,而且我們只是請他稍微往旁邊去一點。』
這名女子突然把杯裡的香檳酒朝我臉上潑來,我抬手保護自己,慌亂中也許我的手碰到了她,但當時我並不知道。還沒等我說什麼,她就跑回到她朋友那裡。
這時我的朋友馬爾科走到我跟前,『這幫人剛叫了警察,他們指控你打了那個女的。』我們只好趕緊離開。
拜仁俱樂部很快知道了此事,對我罰款1萬馬克,如果在俱樂部上完廁所沒衝差不多也得被罰這麼多錢。那個女人則找了律師,要我賠償40萬馬克。我的律師告訴我,他們找了很多證人,情況對我不利。我當然也有自己的證人,但他們卻突然希望回避此事,如薩利哈米季奇就很快表示,自己什麼也沒有看見。
如果由法院來判決,我的美國綠卡可能就會泡湯,這樣風險太大,我的律師幫我達成了妥協,我向慈善機構捐款12.5萬馬克,並賠償那個女人2.2萬馬克。這是我這輩子代價最高的倒霉事,我相信那個女人最終會受到懲罰。
『小子,』羅基終於說話了,『我勸你把這套行頭脫下,不然你就有麻煩了。』
在門興效力時,每當我和隊友諾因一起出門,就會遇到麻煩。
當時我只有20歲。在斯圖加特附近的訓練營,我們兩人同住一間屋子。那段日子無聊得要命。我們兩人都有支氣槍,為了在新年夜玩。
有次我拿出槍,對諾因說:『哥兒們,打個賭吧!我保證我能一槍擊中那盞燈。』諾因笑笑說:『別扯了,就你拿槍的樣子,就算一頭野豬離你3米遠,你也別想打中!』
我扣動了扳機,那盞燈變得粉碎。我的成功讓諾因也躍躍欲試。最後我們把房間裡所有的燈都打碎了。為此,我們不僅掏錢賠償了旅館的損失,還額外交了5000馬克的罰款。
1996年新年夜,我和拳手羅基·賈尼及他的夫人克裡斯蒂娜在一起。其間,我放起聖歌CD,然後穿上浴衣,戴上拳套,站在羅基·賈尼面前,『來吧,羅基!』我在他臉前晃了晃拳頭。
『小子,』羅基終於說話了,『我勸你把這套行頭脫下,不然你就有麻煩了。』
還好,他什麼也沒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