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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起奧神的那份合同,馬健的聲音十分氣憤:『我用人格保證,我沒簽這份合同!』
『我是上星期聽說有這麼一份合同,纔到籃管中心去看的。這份合同可以說是漏洞百出,我已請律師介入調查這事。』馬健沒有具體說明有哪些漏洞,他怕說早了對將來打官司不利。前不久媒體報道奧神去年底以來一直沒給馬健發工資,按勞動法,3個月不發工資,勞動關系自然解除。沒想到奧神馬上放出風聲:不是我們不發工資,是馬健自己不要。並有一張每月400元的工資單作憑據。
馬健說:『去年12月被奧神除名後,我與奧神沒什麼聯系。加盟上海東方一事因為籃協的要求曾多次與奧神俱樂部打電話,他們都不跟我談。今年根本沒有與奧神簽任何協議。』
談及為什麼今年奧神的合同上會有他的簽名,馬健說自己也搞不明白。馬健強調,這份合同一共有好幾頁,只有最後一頁有他的簽名,而且最後一頁沒有實質性條款。『按籃協今年十月關於注冊的一個文,俱樂部與運動員合同的每頁正文均需運動員本人簽字確認。前幾頁沒有我簽名,本身就說明這個合同不符合規范,事實上我以前也從未見過這份合同。』
馬健認為這件事關系到他的名譽,也關系到他的籃球事業。『我一定要搞個明白,給大家一個說法!』(王志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