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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事兒還是懸而未決,不過又有新的進展了。』馬健苦笑著說。在爭奪馬健所屬權的糾紛中一直因為沒有合同而處在被動局面的奧神隊上周向籃管中心拿出了與馬健的合同,這使幾乎要塵埃落定的馬健一案又變得難以預期起來。
這份合同上署明是馬健在今年6月20日與奧神隊的簽約,合同為期兩年,從2001年6月20日到2003年6月19日,並有馬健的簽名在合同書上。但馬健說,他從來沒有見過這份合同,『當時我已經被炒了7個月,從去年12月到現在為止的11個月中,我從來沒有領到過奧神發給我的工資,所以我根本不可能再和奧神簽合同。』目前上海東方和奧神兩方都手持有馬健簽名的合同,幾乎不可能像籃管中心希望的那樣進行調解,籃管中心運管部主任匡魯彬說:『如果兩個俱樂部始終各持一詞,籃管中心還是要從中協調。』
馬健轉會的焦點將集中在奧神拿出的合同是真是偽上。如果合同真實有效,那麼馬健在7月與上海東方的簽約就將非法。據知情者說,一方面籃管中心要驗證合同書上馬健的簽名,另一方面這份合同書上印有奧神籃球俱樂部和奧神老板李蘇的東景技術開發公司兩個印章,但6月20日時奧神籃球俱樂部尚未注冊成立,這是合同上的最大疑點。但如果要追究這個疑點,此事就將涉及到司法機構。上海東方隊總經理李耀民說:『現在就看怎麼來鑒定這份合同,從奧神俱樂部的注冊時間就可以看出,這份合同肯定是後來補的。』
馬健說,他還是想用調解的方式來解決問題,『我不想打官司,但這事肯定要解決,現在我的事情已經鬧大了,而且必須得拿出一個結果。現在從籃管中心和各方的口氣來看,恐怕是什麼時候調解好,什麼時候讓我上場打球。』雖然不情願,但馬健也只好做好在新賽季初不能上場的心理准備了。(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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