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潛規則大行其道
1997年年底,從天津轉會深圳平安的趙斌簽約後返回天津乘坐飛機時,在深圳機場因為隨身攜帶70萬巨款而被安檢人員拒絕登機。雖然事後平安俱樂部和趙斌本人都否認這70萬是俱樂部給的簽字費,不過當時趙斌以115萬身價轉會,轉會費肯定不會讓他帶走,媒體當然還是猜測這70萬就是簽字費。俱樂部給球員在工資獎金之外再給一筆簽字費,這是當年甲A火爆時候的潛規則,各家俱樂部在和主力球員簽約時候都不得不忍痛這麼出血。
2004年中超聯賽推出,本來是中國足球深化改革的機會,但仍在環境治理和配套措施等方面無所作為而僅僅完成了的『翻牌』。
職業甲A聯賽推出時候,最直觀的變化就是教練和球員的待遇有了大幅度提昇。1994年首屆職業甲A聯賽,大連萬達老板王健林就拎著幾十萬現金和隊伍乘坐飛機赴客場。在飛機上,王健林拍著箱子告訴隊員:『贏了球,獎金馬上分給大家。』這種巨額現金獎勵的方式,甚至傳染了國家隊——1994年和1995年國家隊商業比賽後,國腳們都會領到成千上萬的現金獎。
1998年開始,隨著前衛寰島等俱樂部向足壇燒錢運動進一步添材加薪,球員待遇被哄抬到了離譜的境地。國內球員轉會市場上,球員身價飛速上昇。而在能夠公開的轉會費之外,各隊主力球員還能得到不菲的簽字費、訓練津貼等名目的收入。當年轉會到深圳飛亞達的一名叫趙斌的球員,就是在和俱樂部簽約後回天津時候,在機場因為攜帶了70萬現金簽字費被拒絕登機。為遏制球員收入飛漲,中國足協出臺了限薪令,但限薪令卻遇到了俱樂部陰陽合同的對抗。2004年著名球員謝暉就曾經拿著和力帆俱樂部的『陰合同』對簿公堂,還打贏了官司,要到了70萬欠款。直到現在,陰陽合同依然存在。中國足球的職業化,並沒有從根本上提高中國足球的技戰術水平,但是教練和球員的待遇卻遠比水平提昇得快,這造成了全社會對足球運動的反感,也顛覆了中國足球的傳統道德標准,使得金錢利益驅動的胡作非為大行其道。應該說,在甲A時代,中國足球內部先於環境走上了惡化道路。中國足球的職業化,從一開始就進入了從業者只為其有利於個人或小集體利益的歧途,而放棄了正規化、法制化監管等不利於謀取私利的建設。行業管理機構或是無能為力,或是有意放縱,導致潛規則流行,明規則僅僅是空文。在這樣的環境裡,當然容易滋生默契球、交易比賽,培養出專門進行不法比賽交易或者操控比賽的群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