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置足發(2005)006號簽發人:高立平
關於對運動員范志毅、申思、劉全德違規違紀的處罰決定
今年為中邦足球俱樂部制度建設年,為此,俱樂部制定了一系列規章制度。為維護俱樂部規章制度的嚴肅性,確保球隊的有序管理,塑造和提昇球隊品質,在聯賽開始前及賽季中,俱樂部多次向運動員強調遵守規章制度的重要性,並要求嚴格執行。
然而在今年俱樂部與亞滿達國際禮品有限公司就商務開發活動洽談期間,2005年5月10日,范志毅、申思、劉全德等八名運動員未經俱樂部批准,擅自參加了"亞滿達自創珠寶名表發布派對"的宣傳活動。該活動隨即在上海熱線體育頻道、騰訊QQ、中青在線等各大媒體上被刊登、報道。從而致使俱樂部商務活動流產。
該八名運動員未經批准,擅自參加商業活動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俱樂部與運動員簽訂的《中超足球俱樂部運動員工作合同》及俱樂部的規章制度,在俱樂部中造成惡劣影響。同時,范志毅、申思、劉全德等三名運動員還多次出現其他違規違紀行為。
根據《中超足球俱樂部運動員工作合同》第九條第1款第(3)項、第(11)項約定、第九條第2款第(4)項、第九條第3款第(1)項約定,根據《上海中邦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匯編》(球隊建設篇)第五節第二十二條、二十四條、二十五條規定,及第七節第十一條、第十六條規定,俱樂部做出如下決定:
一、自即日起,對范志毅、申思、劉全德三名運動員作出停訓、停賽處罰。
二、俱樂部保留追究范志毅、申思、劉全德三名運動員違約責任的權利。
三、其餘五名違規違紀運動員,俱樂部將另行作出處罰決定。
中邦足球隊其他運動員要引以為戒,遵章守制,嚴於律己,不斷提高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
上述處罰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上海中邦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
200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