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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日下午5點,伴隨著身披法袍的主審法官走入法庭,高峰親子案在朝陽安貞法庭首次正式開庭審理。隨之,等候多時的記者均被請出。值班員解釋說,法庭已經下班。高峰和王納文母子都沒有到庭參加庭審。透過窗簾的縫隙,記者看到法官端坐,雙方律師你來我往。晚上7點20分,庭審結束。雙方律師在庭審的最後一刻,終於同意了調解。
兩大爭議
爭議一:要不要再買一套房
原告:要生活必須要有住處
被告:孩子母親已經有房,無須再買
王納文的律師在增加了3.12萬元的托兒費後,把索要的撫養費由原來的66萬餘元提高到了近70萬元。但對雙方來說,爭議最大的還是王納文索要的46.8萬元(沈陽房屋均價4680元,以100平方米的房屋面積計算得出)的購房費。原告方說,孩子要生活,必須要有住的地方。
高峰律師拿出王納文的已購房協議,證明她有房子,也就意味著孩子有住的地方。高峰律師稱,除此項目外,餘下都可以商量。
爭議二:高峰到底窮不窮
原告:高峰在遼京兩地都有酒店
被告:高峰在2002年前後的月收入為1萬元
談到高峰的支付能力,他的律師努力地證明高峰很窮,不能負擔近70萬的高額撫養費。證據顯示,高峰在2002年後的月收入是1.2萬,之前是8000元。
但王納文的律師反駁稱:『支付多少要看撫養能力,撫養能力包括穩定的收入和現有的財產。』王納文律師稱,法律規定對於無經濟收入的情況,可用財物折抵子女的撫養費。他們說,已經知道高峰在遼寧和北京都有飯店。對此他們已向法院申請調查高峰的飯店資產。
確認事實
確認一:撫養費按沈陽生活標准計算
在昨天的法庭上,王納文方放棄了按北京的生活標准來撫養小孩,雙方一致同意按照沈陽市的平均生活水平支付撫養費。
確認二:高峰曾給的10萬元不納入撫養費
對於王納文曾收過高峰10萬元的證據,法官認為事情發生在王聖元出生之前,所以應不納入撫養費。
調解有望
庭審的最後階段,在法官的詢問下,雙方都表示同意調解,王納文的律師表示他們願意在撫養費金額上作出讓步。休庭後,王納文的律師稱,他們願意將居住費減少一半,將底線降到45.9萬。
高峰的律師則表示除居住費46.8萬元外其餘的款項可以協商。法官要求雙方在本周五向法院提交調解意見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