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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報道是有紮實的采訪,有根據,有渠道,有對象的,決非憑空捏造!但為了保護新聞信息來源,我們不會披露被采訪者身份,這是新聞界的慣例。』《足球》報總編謝奕昨晚在接受本報采訪時堅決否認了『假新聞』一說,並稱將以法律手段維護報紙和記者的權益。
謝奕說:我們傾向於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這起紛爭。『我們隨時准備訴諸法律,前提是足協不道歉、不撤銷所謂的處罰決定。我們還沒有就起訴足協制定具體的時間表,起訴法院的地點也沒有確定。』
這位年輕的總編輯承認,足協作出如此處罰決定是他們始料未及的。他認為此事對探討體育新聞報道和新聞法學開拓了一個很有價值的空間,其收獲不亞於前些年關於『黑哨』和裁判受賄的司法大討論。
謝奕說:『我們認為,這並非僅是一個足協給不給采訪證的問題,而是他們有沒有取消采訪資格的權限。雖然足協否認了「封殺」說,但從字面上理解,「取消采訪資格」實際上就是剝奪了報道權。』在這件事情上,該報不願意被其他媒體炒作,而是按司法程序走。
謝奕最後披露,截至昨晚,足協與他們尚未進行面對面的溝通,他們與國資委也沒有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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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4月29日,在甲A聯賽沈陽海獅主場對青島海牛的比賽中,《遼沈晚報》記者王宏在正常采訪時,被海獅俱樂部惡意驅逐,理由竟是其在報道中沒有寫上球隊的完整名稱——『沈陽海獅華晨金杯客車隊』。事件僵持半年之後,纔以海獅俱樂部正式道歉結束。
●1999年6月,國奧隊在上海進行奧運會外圍賽的小組預賽,期間幾家媒體刊發了一條《舒暢、李蕾蕾揚言打不上主力就退出國奧隊》的消息。7月26日,中國足協將其定性為『假新聞』,要求《無錫日報》公開道歉,並暫停該報記者胡建明采訪足協組織的一切賽事的資格。2000年4月,雙方在無錫市中級人民法院達成和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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