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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聞網-成都日報訊
1月9日,中國足協處罰《足球》報引起雙方首輪『交鋒』。昨天雙方交鋒再度昇級,國家體育總局下屬的體總網發表了題為《旗幟鮮明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的評論文章,以表明體育總局對這起『封殺事件』的支持。
而《足球》報昨天也以常年法律顧問黃松良律師的名義發表了題為《究竟誰該道歉?》的聲明。
體總網:體育事業不屬資產范圍
體總網的評論指出,『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是社會主義新聞事業的基本准則之一。』從當前中國足協打擊假新聞的各方反應來看,有的人在消息作假、邏輯不清、毫無常識的同時,其反應也嚴重違背了新聞工作者的准則。
針對《足球》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將中國足球列為「不良資產」和「不良市場」的報道,該評論嚴肅地指出:『中國足球事業是中國體育事業的一部分,我國體育事業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這項事業本身就是國有的。從資產的專業角度看,中國體育事業雖擁有一部分資產,但這項事業本身並不屬資產范圍。何來「資產」之說呢?謊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將中國足球列為「不良資產」。難道國資委連資產管理和事業管理都搞不清楚嗎?討論中國足球事業是不是不良資產,其本身就是邏輯錯誤,滑稽。』
同時,針對《足球》總編輯謝奕在聲明中的第三點『中國足協對《足球》報的這個處罰違憲違法,限制了新聞自由』的說法,該文從體育最高權威部門的角度對足協的地位進行了界定:『中國足協當然能代表中國足球。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到相關行業管理的法規上都是這麼賦予其權力的。最普通的常識就是,國際足聯承認中國足協是代表中國足球的惟一一個合法足球組織。而動輒對人扣以違憲的帽子,更為新聞人所不答應。中國足協是一級組織,不是某個自然人的。如同我們的新聞媒體也不是某個自然人的一樣。以個人身份發表聲明,究竟想代表誰呢?對那些不能堅持正確輿論導向,做假者、做假還認識不到錯誤的人,我們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
《足球》:足協無權取消采訪資格
在《足球》的常年法律顧問黃松良發表的聲明中,《足球》報對足協的處罰提出了七點聲明。該聲明表示,《中國足球遭遇政策阻擊》一文(《『國資委』阻擊中國足球》只是該文的標題導讀),該文經過『充分調查采訪』,『有根有據,不屬失實報道』。《足球》報為保護消息來源,因此沒公布具體的消息來源。
同時,黃松良在聲明中指出,『《足球》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事業法人資格,非新聞出版主管部門無權取消《足球》報社的采訪資格。』同時,『《足球》報的記者持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統一頒發的《記者證》,有合法的采訪資格。中國足球協會承辦或主辦的各項賽事是公開的社會體育活動,《足球》報及《足球》報的新聞記者有權對其進行公開的采訪。中國足球協會有法定義務接受采訪並提供與其它媒體一樣的采訪條件。若中國足球協會對任一媒體提供歧視待遇,那就是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中國足球協會的「章程」開宗明義稱「中國足球協會成立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國足球協會同樣不能違法,不能侵權。』『中國足球協會於2004年1月9日對《足球》社所作的「決定」,已嚴重侵犯了《足球》報社的合法權利,已構成對《足球》報的侵權。該「決定」不僅非法剝奪了《足球》報的合法權利,而且嚴重詆毀了《足球》報在業界的良好形象。』為此,《足球》報要求足協在《足球》上刊登道歉聲明,同時,還要保留『進一步追究中國足球協會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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