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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協新聞官董華:這與限制新聞自由完全是兩碼事
《足球》報總編輯謝奕:足協趕我們的記者出場,不僅違規而且是違法
在《足球》報9日發出4點聲明後,足協進行了相關『反駁』,並於昨日在海南將采訪的《足球》報記者『驅逐』出訓練場一事,《足球》報總編謝奕作了『二度反擊』。
中國足協新聞官董華說:『這與限制新聞自由完全是兩碼事。《足球》報要報道足球領域的事情我們不會管,也管不了,他們願意批評中國足球我們乾涉不了。中國足協沒有限制《足球》報的「新聞自由」,我們只是不歡迎《足球》報采訪中國足協主辦、承辦的賽事、活動。我們並不會剝奪妨礙《足球》報對這些賽事報道的權利。不過由於這些賽事、活動需要辦理相關證件,而《足球》報損害了中國足球的利益,因此《足球》報不再擁有申請采訪我們負責賽事的資格。中國足協將不給《足球》報辦理相關采訪證。比如本月15日亞洲杯的抽簽儀式,另外國奧去了西班牙,也不會接受《足球》報的采訪。當然我們也不會限制他們報道國際足球的自由。』
『國資委的態度已經非常清楚,國資委從來沒有在任何正式文件、會議簡報和其他正式場合中提到過「中國足球是不良資產和不良市場」,並認為《足球》報這篇報道失實……國資委也要求《足球》報澄清事實,為此賠禮道歉消除影響,這很清晰。』
《足球》報總編輯謝奕表示:『對此我們有兩點意見:首先如果足協不撤掉對我們的處罰決定,我們肯定訴諸法律;第二,足協趕我們的記者出場,不僅是違規而且是違法。足協不發我們采訪證並不能阻礙我們正常的采訪,作為專業體育媒體,我們有自己一套專業成熟的采訪方式和手段來完成采訪,我們的報道照常。』
『我們發出4點聲明當然是有著充足的法律依據,我報有常年聘用的法律顧問,而就在足協發出聲明後,我立即與我們的法律顧問取得了聯系,我們隨後的聲明也是經過仔細斟酌的。事實上,我們之間在平時就已經多次進行了溝通,因此無論是直接面對足協還是訴諸法律,我們這邊都沒有問題。我認為,無論足協作出處罰決定也好,還是我們發出相應聲明也好,都屬於正常程序。這件事情恐怕不是一天兩天就能簡單解決的問題,往後我們將會有一系列的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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