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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足協與《足球》之間的衝突不斷昇級,昨天《足球》不惜運用大幅版面加大了反擊的力度,其中,頭版發表了該報法律顧問的一項措辭強硬的聲明,而站在足協一方的相關媒體也撰文抨擊,對《足球》報的反擊進行回應。
《足球》聲明:究竟誰該道歉?
《足球》報在昨天的頭版頭條位置刊登了該報法律顧問,就中國足協『封殺令』的聲明。
聲明指出:《中國足球遭遇政策阻擊》一文(《『國資委』阻擊中國足球》只是該文的標題導讀),是《足球》報記者調查研究中國足球產業的專題新聞調查。該文通過充分調查采訪,對中國足球改革發展的產業政策走向,作了富有洞察力和預見性的報道,不僅剖析了近期部分國企退出中國足球產業的問題,也分析了其他類型企業進入經營足球帶來的新問題。這類問題研討是有建設性的,也是對社會負責的報道,對中國足球產業的健康發展有利無弊,沒有任何『不良影響』。該文無意詆毀中國足球產業,也無意詆毀中國足球協會,該文有根有據,不屬失實報道,但《足球》報社有保護消息來源的充分權利。
聲明還認為:《足球》報社的記者持有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統一頒發的《記者證》,有合法的采訪資格,中國足球協會承辦或主辦的各項賽事是公開的社會體育活動,《足球》報社以及《足球》報社的新聞記者有權對其進行公開的采訪,中國足球協會有法定義務接受采訪並提供與其他媒體一樣的采訪條件。若中國足球協會對任一媒體提供歧視待遇,那就是侵權行為,是違法行為。
最後,這份聲明強烈要求中國足協撤銷針對《足球》報『封殺令』,並登報道歉。
足協方面加強輿論反擊
與此同時,足協也在爭取輿論上的主動,支持足協『封殺』決定的媒體也從堅持正確輿論導向的高度批評《足球》報,言辭同樣激烈。
體育總局的一家官方網站昨天發表了《旗幟鮮明地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一文,文章指出:我們也必須看到,在宣傳戰線高唱主旋律的同時,總有一些雜音,這些雜音往往打著所謂仗義執言的旗號。從當前中國足協打擊假新聞的各方反應來看,有的人在消息作假、邏輯不清、毫無常識的同時,其反應也嚴重違背了新聞工作者的准則。
這篇文章還認為:眾所周知,中國足球事業是中國體育事業的一部分,我國體育事業是一項社會公益事業,這項事業本身就是國有的。從資產的專業角度看,中國體育事業雖擁有一部分資產,但是這項事業的本身並不屬資產范圍。何來『資產』之說呢?謊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已經將中國足球列為『不良資產』。難道『國資委』連資產管理和事業管理都搞不清楚嗎?個中虛假是不值得一駁的,除非其有不可告人的企圖。
文章進一步指出:中國足協當然能代表中國足球。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到相關行業管理的法規上都是這麼賦予其權利的。最普通的常識就是,國際足聯承認中國足協是代表中國足球的惟一一個合法足球組織。中國足協是一級組織,不是某個自然人的。如同我們的新聞媒體也不是某個自然人的一樣。以個人身份發表聲明,究竟想代表誰呢?我們是一個法治的國度,黨和政府對新聞事業有著一系列的方針政策,對新聞工作者的從業資格,及相關人員的上崗培訓,都有著明確的規范。對於那些不能堅持正確輿論導向,作假者、作假還不能認識到錯誤的人,我們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
文章最後堅信,群眾喜愛的是真實的新聞,嘩眾取寵只會嘩然一時,不可能最終得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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