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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賭風暴』暗流湧動,『南勇案』又逐漸昇溫。南勇、楊一民兩個落網『大魚』的案件性質如何定性,日前已有了明確說法:『國家公職人員受賄』。與此同時,另一個先前落網的重要人物尤可為最近被傳出在『裡面』積極交代問題,曾三次向執法人員要紙,足見其交代足壇黑幕之多。
關鍵詞:定性
今年5月份以來,遼寧鐵嶺檢察院反貪局的工作人員頻繁到北京公乾。他們的身影,多次出現在位於東玖大廈的中國足協辦公地點。據悉,鐵嶺檢察院多次到中國足協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具體對象正是南勇和楊一民。日前,遼寧司法界人士明確表示,如果鐵嶺檢察院到足協調查取證不是為了公訴,而是偵辦具體案件,則涉及對象必定是『國家公職人員受賄』。因此,混沌了數月的『南勇案』性質基本明了,今後被提起公訴的時候,他們涉嫌的罪名將是『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
案件性質明確後,另一個焦點便是涉嫌受賄罪的嚴重性。根據我國新刑法中的相關規定,受賄罪沒有獨立的刑罰方式,其刑罰種類和量刑幅度,比照貪污罪處置,個人受賄十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適用死刑。按照曾經的相關案例,有人提出『南勇是否會判死刑』的疑問。
知情人士日前透露,南勇被抓之後,在最初的階段,他並沒有『開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形勢發生變化,南勇和其他人一樣也有了『立功』表現。倘若最終的結果確實如此,加上其他因素,在不被定性為『特別嚴重』的前提下,南勇肯定會遠離『死刑』。法律界人士普遍推測,南勇可能會被判10年以上。
記者解讀:『南勇案』被定性為公職人員受賄。但這似乎已不是眾人關注的焦點,大家更關注的是南勇、楊一民將被判何種刑。從南勇、楊一民、張健強三位前足協高官落網後,圍繞他們命運的猜測和爭論就沒有停止過。『南勇案』定性僅僅是個開始,中國足壇能否因『南勇案』而得到淨化,這纔是最重要的。
關鍵詞:要紙
從成都謝菲聯副總的位置上『進去』之後,尤可為在『裡面』交代了11場假球。有知情人士形象地描述尤可為在『裡面』交代問題的情景:公安人員開始准備的紙張不夠用了,尤可為立即舉手要新的紙張,後來又要了第二次、第三次。據了解,從6月份以來,不少中超俱樂部的前負責人頻繁進出沈陽『8·25專案組』,一部分是與南勇、楊一民、陸俊、黃俊傑等人有關,一部分可能和尤可為交代的情況有關。
記者解讀:尤可為在『裡面』交代問題,多次出現缺紙現象,從而有了三次向公安人員要紙的一幕。這很可笑,也很可嘆,更可悲!在尤可為不斷要紙揭發問題的背後,暴露出中國足壇黑幕之多、蛀蟲之眾,南勇之流是何等的可恨!不過,尤可為倒可以借此將功贖罪,並直接簽名售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