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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周發布完19條微博之後,桑蘭宣布『封口』,稱因為訴訟准備的保密性,將暫時不接受媒體采訪。其經紀人黃建證實,桑蘭發微博並非出於一時衝動,她早就著手收集當年受傷事件的相關資料,准備打一場跨國官司。
是事故而非意外
在公布的微博中,桑蘭提出,她當年的受傷事件是『事故』而非『意外』。對於當時在起跳之後的猶豫,她在微博中表示,在她之前的外隊運動員加設了墊子,當那名運動員完成動作後,其教練忘了立刻撤掉為自己運動員加設的墊子,卻在桑蘭准備起跳時撤走了墊子。『上一輪跳完的教練應該認為忘記撤墊子會導致我落地不穩,但那時候我已經准備起跳了,這種乾擾讓我空中姿態猶豫,最後導致今天的結果。』不過她也表示,『如果訴訟,我將不會起訴這名教練。主辦方對場地管理以及秩序混亂是導致事故的原因。』
據了解,傷後的12年,友好組委會從未聯系過她。當時她只有17歲,又身處異國,使她『不得不吃虧』。然而,『12年後我不會再吃這個啞巴虧,現在我有能力保護自己。』
期待『證人』開口
這是桑蘭首次提出要起訴令她傷殘的運動會主辦單位,『目前,我已經著手對當年賽場收乾擾導致受傷這一事件的相關資料、包括在美國期間與賽事主辦方等方面的聯系資料匯總,我將尋求美國律師方面的「風險代理」,希望這件事最終能有個結果。』
至於為什麼要在12年後舊事重提,她在微博中表示:『12年後我的教練和當年的許多當事人已經退休,和原單位已經沒有什麼關系,這些當年的「證人」就不會被單位再次下達封口令。』而之所以證人如此重要,則是因為按照美國相關法律,半年後電視臺可以不提供當時的比賽錄像以及所有影像,當時她的監護人沒有提出索要電視錄像保留,而半年之後想起索要錄像時,遭到了對方的拒絕。所以這一次提起訴訟,當時在現場的證人的證詞就成了關鍵。
值得一提的是,她微博中提到的發出封口令的『單位』顯然應該是指體育總局或者體操中心。
暗示體操隊不聞不問
之前桑蘭在微博中對體育總局的頗有微辭,比如暗示國家體操隊在她受傷後12年間不聞不問,更有甚者,據稱『當初領導們對某央視體育主持人說:「你們別報桑蘭啦,都沒人練體操了。」』在微博中,桑蘭甚至披露,國家體操隊對她不聞不問,卻乾擾她接受采訪,曾有記者報道她傷後待遇差,體操隊領導聞訊後打電話罵她,要她改口。
記者上周輾轉聯系多名體操中心領導,他們都推說並不知情,體操隊領隊張佩文更是沈默以對,『這事我沒聽說,沒什麼可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