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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勇的未來究竟如何?
從年富力強的足協掌門人到階下囚,南勇的人生軌跡著實讓很多人唏噓。一面,當著媒體的面他大談反賭,另一面,滿世界地風傳他利用南家菜館做掩護大肆受賄並且還牽扯賭球。
那麼南勇到底犯了哪些事?他被關押以後,在看守所裡又是怎樣的?他又請了什麼樣的律師來為他辯護?而他的妻子是否也會因窩贓而受到牽連呢?
近日,記者采訪有關方面的知事人,為讀者一一解答這些謎團。
疑問一 南勇犯了哪些事?
此前媒體報道:2010年1月27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等因涉嫌足球賭博,操縱比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2010年3月1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犯罪,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
在南勇案中,辦案單位使用了兩個罪名,一個是『賭博』,另一個是『受賄』。但南勇到底涉嫌了幾個罪名呢?
記者了解到,南勇主要涉嫌的罪名大體上有三個,分別是賭博罪、濫用職權罪和受賄罪。
賭博罪指的就是南勇多年來從事足球比賽結果的賭博。在這一罪名裡,南勇和其他參與賭球的犯罪嫌疑人地位平等,同是賭博的參與者,因此他涉嫌該宗犯罪。
關於濫用職權罪指的就是南勇經手的中超冠名及選帥過程中,是否有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的行為,給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至於賄賂犯罪,無疑指的就是南勇在操作賭球時收受賄賂,或者是利用其身份收受來自各俱樂部的賄賂。
中國法學會刑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張平指出,由於我國刑法一般是采用重罪吸收輕罪的原則,所以最終公訴南勇時可能只公訴其受賄犯罪的罪名,但是在量刑時還是會采用從重的原則按照上限來采取刑罰。
疑問二 辯護律師到底選中誰?
『你們消息靈通,能否聯系一下南勇的家屬,看是否需要我來辯護?』一位在中國刑事辯護律師界響當當的人物日前對記者說。自南勇被捕後,已有多位刑辯高手試圖成為南勇的辯護人。那麼,南勇的辯護人是誰?又是什麼使他們都對南勇案感興趣?
一位在京城名聲不小的刑事辯護律師一語道破了天機:『給南勇辯護,哪怕是一分錢不收也得接,畢竟這得出多大的名聲啊!』
記者從遼寧有關方面獲悉,目前南家已為南勇委托了辯護人,但該辯護人到底是誰卻無人知曉,但有一點能肯定,南勇家屬已與辯護人辦理了刑事辯護委托手續,該辯護人也曾向辦案單位提出會見南勇的申請。
而據某國家級通訊社遼寧分社的政法記者介紹,他也曾經多次向看守所、專案組等單位探詢到底誰是南家的律師,但都沒有得到答復。
『也有可能是某位知名大律師已經接受了南家的委托,不過由於有保密協議的限制,所以該律師一直沒有對外聲張。』該記者說。
疑問三 南勇看守所裡是否受到優待?
此前媒體報道:南勇、楊一民被捕歸案後,被反賭專案組的警察押往沈陽,和范廣鳴、尤可為等10餘名涉案人員羈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
由於兩人分別是正、副局級,在看守所裡的待遇也比其他涉案人員好。
該消息一經披露,記者立即聯系了沈陽警方外宣負責人,詢問南勇在看守所內的生活狀況。該負責人表示,由於該案件是由專案組辦理,所以具體情況他們並不知情,甚至連南勇被關押在沈陽都不知道。
記者通過內部人士了解到,南勇目前確實被羈押在沈陽市第一看守所,但是絕非像媒體披露的那樣得到了所謂的『特殊關照』,而是與普通在押犯罪嫌疑人一樣。
『看守所裡可不管你是什麼級別的乾部,凡是進去的人都必須統一對待。在吃和住的方面,看守所可沒有什麼單間或是小灶,頂多是可以自己掏錢買點可口的飯菜罷了。』該內部人士說。
『要說是關照,那就是被羈押在看守所裡的這些因為賭球進來的人彼此之間都不知道到底誰進來了,哪怕是你的同案就被關押在隔壁監室裡,也不可能讓你有通風報信或者是統一口供的機會。特別是像南勇這樣案件重大的嫌疑人,看押工作更是嚴格。』該內部人士表示。
疑問四 南家菜館是否涉案?
此前媒體報道:南勇斂財的手段十分隱蔽。2000年前後,他的妻子開了一家『南家菜館』,找南勇辦事的人,都要到這裡吃飯,辦理額度不等的消費充值卡,起步價是5萬元。大多數人在此吃過一次飯後不會再使用該卡,剩下的錢自然歸南勇家所有。
如果媒體的這段報道屬實,那麼涉嫌受賄犯罪的就將不是南勇一人,他的妻子自然也逃脫不了『同案犯』的嫌疑,勢必會以『貪內助』的身份到看守所裡陪伴丈夫。
這主要是因為我國剛剛修改了刑法中關於賄賂犯罪的規定,其中就有受賄者直系親屬及與其有利害關系的人為受賄者掩護收受賄賂的,同以賄賂犯罪論處。
不過記者從知情者處了解到,南勇的妻子並沒有被列為犯罪嫌疑人,原因很簡單,沒有證據證明南勇的妻子參與到南勇的受賄犯罪中,更沒有證據證明南勇的菜館是否曾有過那些所謂『以辦卡的形式收受賄賂』的事情。
『從目前情況看,南勇在交代自己的犯罪行為時,並沒有涉及他的妻子及家人。』知情者說,『不過南勇尚有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嫌疑,單純從這一點上看,他的妻子是否屬於共同犯罪的嫌疑人還尚無定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