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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3月24日,《羊城體育》(羊城晚報旗下媒體)報道:『金哨』陸俊收了客隊(大連萬達)20萬元現金!這是當時第一家直指裁判黑幕的報道,隨之的『陸俊狀告《羊城體育》』官司最終以《羊城體育》敗訴而告終。12年後,參與此案的媒體人士透露其中內幕。
據悉,在陸俊決定起訴《羊城體育》後,當時的足協主席袁偉民、國家體育總局宣傳司司長何慧嫻等出面調解,但沒有成功。眾人普遍的反映是:陸俊本人願意和解,但中國足協內部一些人乃至總局高層異常強硬,非要置《羊城體育》於死地而後快。此後,羊城晚報高層多次欲與中國足協專職副主席王俊生見面,均被後者以『沒時間』為由拒絕,並傲慢地甩下一句話:『媒體要從這件事中吸取教訓啊!』
《羊城體育》敗訴後,登聲明致歉,並賠償近10萬元。時過境遷,羊城晚報高層仍感嘆,媒體原本想打擊中國足球的假賭黑,卻不料中國足協調轉槍口,將矛頭對准媒體,通過法律手段有效地保護了假賭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