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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在《遼沈晚報》的記者郝洪軍博客公布相關賭球證據線索後,記者在第一時間與他進行了電話連線。
記者:通過報紙和您的個人博客來公布相關賭球證據線索,你是出於什麼考慮?
郝洪軍:之所以在這個時候公布賭球線索,是因為近段時間一直有媒體質疑我們,認為我們在抓賭方面是在自我炒作。我們剛公布的東西是我們三年前就獲得的線索,這是最好的證明,證明我們絕不是為自我炒作而編造的。
記者:這次公布證據線索後,網友對你表示了祝福和關心,不過許多人也擔心你的安全,對此你是怎麼想的?
郝洪軍:謝謝大家關心,至少現在還沒有人威脅我,即使有威脅,我也不懼怕,因為我所做的一切都是正義的,任何邪惡都阻擋不了我們的腳步。
記者:現在中國足壇抓賭風暴似乎陷入了短暫的平靜,你如何看待目前的抓賭打假的現狀?
郝洪軍:現在雖然公安機關確認了兩場假球,但抓捕的還是一些中國足壇的『小魚』,我相信隨著公安機關調查的深入,將肯定會有一些『大魚』落網。
記者:你們有聯系警方,正式提供掌握的線索嗎?
郝洪軍:有,我們正在聯系遼寧警方和相關部門,公安機關正在根據這些線索展開調查。
我們所掌握的涉嫌操縱比賽的重要線索近幾日,忙著高健兄弟的喪事。打假掃黑期間,我和他通過兩次電話,一次是在濟南全運會期間,有人說他因為賭球被抓了,打電話,結果關機;第二次是11月3日深夜,我們要刊發第一篇關於如果足球人被抓的稿子時,打電話給他,又關機。後來打他家裡電話,我直接問他,『你出事了嗎?傳聞說你被協助調查了……』他說,『大哥,你不了解我嗎?我啥時候乾過那事?……哪天,喝一下吧!』沒想到,我沒等到喝酒的機會,他就去了!
也就是在這時,我看到一個叫馬什麼的SB寫的帖子,對打假掃黑發表所謂自以為權威的看法,大致是,足協怎麼會策劃假球賭球?他順便對我們報紙挖苦諷刺,說什麼:有媒體三年前就說掌握了相關證據,有證據為什麼不交給司法部門?不交又跟著起哄,只能是自我炒做……我一直不屑於和這類具有太監性格的人較勁兒的,但我覺得,打假掃黑風暴正猛,中國警方給人以希望,而眼下,隨著第二次案情公布,沒有最新動態可捕捉,望風捕影的東西又泛濫起來,我覺得,我還是把我們所掌握的線索公布出來,希望推進一下打假掃黑的進度。
這些東西,我在《球事兒——中國足球打假掃黑第一現場》裡做了詳細的描述。我描述的只是我們所了解的線索,它是三年前上海舉報人H先生給我們的一部分文字資料。裡面涉及到許多莊家和球員,其中,為了保護某些人的隱私,我們把名字做了遮掩。名單上有賬號……除了這份名單,我們還有當年舉報人從上海調取的銀行交易明細,其中詳細到某一天往某個卡號上打入多少錢。打進的錢少則幾萬,多則100多萬……數額之大令人震驚——這些,我們只能說是線索,至少它成為證據並不難,因為只要司法介入,直接調查取證就會真相大白。
節選自郝洪軍博客(有刪減)
連線律師》》》 『把線索交給警方是最佳選擇』《遼沈晚報》資深體育記者郝洪軍在博客中公布自己在三年前獲得的賭球證據,這種博客中公布證據的方式是否得當?記者就其中的法律問題連線了湖北松之盛律師事務所李春生副主任律師。
對於在個人博客公布相關賭球線索的行為,李春生律師表示:『向公安機關和有關部門提供線索是公民義務,因此在一般情況下,還是建議當事人向公安機關移交相關證據和線索,幫助公安機關早日破案,這纔是最佳選擇。這種在個人博客上公布證據的做法不提倡。』
盡管郝洪軍在博客中表示他們公布線索的目的是為了『推進一下打假掃黑的進度』,不過李律師表示,這種做法可能會適得其反:『如果證據是真實可靠的,那麼過早公布,會打草驚蛇,反而給相關涉案人員時間去銷毀證據和制造偽證。』
在一份寫滿了賬號和名字的名單裡,雖然有經過了涂改和馬賽克處理的痕跡,但是依然被眼尖的跟帖網友發現了一些熟悉的名字。李律師表示:『如果公布的賬號和名字都是真實的,那麼這可能還會對其中一些人的名譽造成損害。
注(昨日下午郝洪軍再度修改博客內容,對相關賬號名字做了第二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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