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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28日對十一運會各代表團提出要求,全運會結束後對運動員的獎勵不能過高,各代表團之間不能互相攀比。
在28日召開的十一運會組委會第五次全體會議暨代表團團長會議上,劉鵬特別強調了全運會後的獎勵問題。他說,獎勵問題從根本上講是個價值導向問題。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一直都是激勵運動員刻苦訓練、頑強拼搏的兩種並行的方式。首先要從精神上獎勵運動員奮勇拼搏、為國爭光、為家鄉爭光。運動員付出了常人難以想象的艱辛,獲得一定的物質獎勵無可厚非。但獎勵一定要有一個度,尤其是政府性獎勵絕不可過度。
劉鵬說,據媒體報道,有的代表團已經初步明確了獎勵辦法,有的代表團盡管還沒有確定具體獎金數額,但大有攀昇的勢頭。對此,各代表團務必慎重、慎重、再慎重。
劉鵬要求,獎勵要符合政策,並且要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從當地實際出發,不能過高。同時,要避免重復性獎勵,要統籌考慮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不能因為獎金問題引起人民群眾的不滿意』。
全運會賽制需要改革完善
國家體育總局局長劉鵬28日表示,既要毫不動搖地繼續堅持全運賽制,又要以改革創新精神,不斷改革完善全運賽制,著力解決全運會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在全運會的發展過程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劉鵬說,比如全運會各參賽單位金牌戰略與後備人纔培養以及全民健身的關系問題;全運會規模不斷擴大,承辦單位投入和組織工作壓力越來越大的問題;全運會項目設置不盡合理,有些項目存在低水平、高消耗競爭的問題;大量新建、改建場館,如何搞好賽後利用的問題;全運會競賽體制與我國單項體育賽制協調發展的問題;特別是因競爭越來越激烈,而可能引發的賽風賽紀和興奮劑問題等等。
劉鵬表示,首先,要進一步完善全運會競賽制度、競賽辦法,在全運會規模、項目設置、競賽編排、記分辦法、管理手段、監督措施等方面進行適當調整,使全運會在實施奧運戰略和推動全民健身中發揮更大效益,同時從制度上堵塞可能出現賽風賽紀問題的漏洞。同時,要進一步完善對地方體育工作的評價機制,既要有競技體育的指標,更要有全民健身、體育文化、產業、對拉動地方經濟和提昇社會文明程度的貢獻等多方面的綜合指標。
劉鵬要求,要把大力加強體育系統的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隊伍管理融入全運會競賽體制中。他說:『平時松松散散,全運會前纔抓一抓,是難以收到實效的。各級體育行政部門要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把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弘揚積極進取、公平正義、規則至上的體育精神,作為日常工作的重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