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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取消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注冊資格的決定
各會員協會、足球俱樂部:
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由於拖欠相關單位和教練員、運動員、工作人員款項,違反中國足協有關規定,因此,未能按時注冊。
在充分考慮各方面情況的基礎上,中國足協下發了體足字(2005)105號《關於同意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暫時參加中甲聯賽等事宜的通知》。但是,截止2005年4月1日24時,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仍未能按上述通知要求妥善處理問題。
根據《中國足球協會注冊工作管理暫行規定》、中國足協體足字(2004)573號《關於上報俱樂部2004年聯賽報名人員工資獎金等發放確認表的通知》、中國足協體足字(2005)105號《關於同意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暫時參加中甲聯賽等事宜的通知》、2005年中甲聯賽規程,經通報中甲聯賽委員會,依據《中國足球協會紀律處罰辦法》第七條、第二十五條、第三十五條、第五十四條之規定,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做出如下決定:
一、取消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2005年注冊資格;
二、取消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2005年中甲聯賽和足協杯賽參賽資格。
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可在妥善解決上述問題後,於明年按中國足協有關規定辦理注冊手續,參加中國足協組織的乙級聯賽。
陝西國力足球俱樂部已進行和未進行比賽按2005年中甲聯賽和足協杯賽競賽規程處理。
中國足協紀律委員會
二00五年四月二日